中标
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业务数据处理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采购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辰晓
中标联系人徐红亚15506193783
公告正文
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业务数据处理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19-Y-G-027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慧湖大厦10楼

联系人:周辰晓

电话:0512-67068007

乙方(供方):苏州德融嘉信信用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66号亲民楼201、203

联系人:徐红亚

电话:15506193783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9-Y-G-027号政府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业务数据处理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乙方在服务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

6.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1、不可抗力

8.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9、合同的解除

9.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开展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业务数据处理及档案管理服务外包工作。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中标通知书;

乙方的投标文件;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作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沟通协调。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甲方负责接收和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并依据招标书要求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项目成员使用。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项目人员。如甲方认为该成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为项目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等。合同期内,因乙方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费用及结算

1、合同总金额为 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该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内容、管理、设计、维护、保险、各种税费、人工、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双方共同核算并确认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2019年12月15日前,双方共同核算并确认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甲方支付余款。

3、说明:由于业务变化、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预计合同总金额不足以覆盖服务期内甲方提出的具体服务需求的,乙方应在提供对应服务前事先向甲方说明情况,涉及本合同经费调整的,双方协商结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如乙方未能事先说明而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加,甲方有权不予承担。

四、其它

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六、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备案方: 备案日期:

附件:
1、SZWK2019-Y-G-027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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