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全线路面大修处治专项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川高路函[2022]435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内的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93成渝环线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绵阳段,起点与绵广高速、九绵高速设置张家坪互通式枢纽,经绵阳市游仙区、经开区、三台县,途中与永明互通连接绵阳绕城高速、绵西高速,三台东互通(成巴互通)连接S2成巴高速路,与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遂宁段顺接,涵盖两区一县十个乡镇60个行政村。路线全长约77.944km。设大桥9065.3/34座,中桥1291m/22座,小桥370m/21座。短隧道623m/2座,设张家坪互通枢纽、长明、仙海、松垭、游仙经开区、花园、三台共7处互通式立交。设新桥、东塔2处服务区,廖家湾停车区1处。全线于2012年初通车运营。
技术标准: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
本项目处治专项工程主要包括路面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其中:
1、路面处治:包含路基段路面处治、桥面铺装、隧道铺装、互通匝道及收费站病害处治,全线路基段路面处治采用4cm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C+SBS 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处治合格后的原沥青混凝土路面。对于全线土路肩的硬化,由路面单位统一实施;对于主线硬路肩,一般路段不加铺硬路肩,路基段超高段外侧应满铺,由于超高段分布零星,材料采用 4cm 改性沥青混凝土 AC-13C,不铺筑同步碎石封层,具体超高段落根据现场实际开展处治。
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处治:对受此次路面工程改造方案影响的路侧、中央护栏、标线、突起路标、百米牌和轮廓标等进行处治。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全线路面大修处治专项工程(含桥隧路面及交安等)监理试验室服务。
2.3标段划分:全部监理试验室内容划分为1个MSSY1标段进行招标。
2.4机构设置:按一级机构设置。
2.5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分年度分段实施的方式,含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按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监理试验室服务期(准备期、施工期):计划14个月(计划2023年 7 个月,计划2024 年 7 个月,具体每年服务期限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服务期限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场监管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高速公路路面监理试验室项目。
注:国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监理试验室项目可为:
①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路面工程监理试验室内容;
②新建、改扩建、专项养护工程的路面监理试验室项目;
③业绩要求中“监理试验室项目”包括:A.独立的监理试验室项目;或B.施工监理项目中包含的监理试验室;或C.以“联合体形式”承担施工监理项目中的监理试验室工作;或D.中心试验室;
④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测、交工检测、竣工检测、检测咨询、第三方检测类业绩不能作为业绩要求中监理试验室业绩。
(4)试验室主任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5)信誉要求(①~③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下述网站公布的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④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为准):
①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②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③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在2020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试验室主任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存在本项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监理试验室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监理试验室标段管辖的施工标段承包人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 17日0:00时至2023年 4月 7 日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和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n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和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ngs.com.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 7 日上午9:3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7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七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和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ngs.com.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和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n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在(1)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cgs.com.cn)和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dng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德南高速公路金堂收费站入口旁
邮编:610400
电话:028-84923126
联系人:陈先生 夏女士
 
招标人: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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