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线上服务产品研发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cqb-2024003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剑1891333168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1832661855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线上服务产品研发外包服务项目成交候选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线上服务产品研发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AHCQB-202400363)于20240822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浙江网新恒天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幢9楼

成交候选人:杭州欣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河街道南环路1568号寰诺大厦1302室

成交候选人:杭州咏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兴业街金通数字经济科创园8幢209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08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人:周剑

   话:18913331688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人:何工

   话:18326618550

电子信箱:1790056393@qq.com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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