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建五局北京公司2023年度石景山首钢综合体项目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建筑五局北京公司
中建五局北京公司2023年度石景山首钢综合体项目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采购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情况简介:
为满足我司所属项目生产经营需要,特组织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北京公司”)2023年度石景山古城首钢项目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采购招标,现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建五局北京公司京津分公司石景山古城首钢项目,现面向社会诚邀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及授权代理商(授权仅一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物资名称及内容:
1、采购范围:石景山古城项目(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侧(首钢园区东南区)1612-784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招标物资: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
3、暂估金额:壹佰壹拾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与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材料设备的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可以接受代理商或其它中间商与厂家联合参与投标(授权代理商仅限一家)(要求:营业执照显示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最早开始日期不能小于一年;营业期限最迟日期不能至下一年度截止)。
1.1 投标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尤其是质量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中建股份公司内没有不良合作记录,与中建五局下属任何二级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1.2具有一定的生产、销售规模、资金实力、履约服务及物流配送能力。
1.3 投标人须满足上述规定的所有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时按结算额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的供应商。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或收到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单位,并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工作。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五、招标办法
采取“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六、网络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登录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招标公告与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2:00至10月29日12:00截止(如有变化在云筑网通知)。
3、已在“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获取账户密码后再进行报名。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公开报名产生,由联合集采工作组在网上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2.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2.3 唯一授权证明书(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单位需要、加盖授权和被授权单位公章);
2.4 中建五局及下属二级或三级单位颁发的荣誉证明资料(如有);
2.5 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2.6 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2.7 第3方检测报告;
2.8 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3.1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截止后三天内
3.2 资格审查地点:网络审查。
3.3 资格审查方式: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进行审查。如招标人对网上资审资料有疑议时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3.4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将资格审查资料以及证明资料作为附件全部扫描上传,未上传附件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报名时,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以云筑网通知为准),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保证金递交请通过云筑网投标页面完成操作:资审通过的供应商在招标方发布招标文件后,点击【签收招标文件】后,页面出现【保证金支付】按钮;只有缴纳了投标保证金,页面才会出现【投标】按钮,供应商可正常投标。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4、保证金交纳的强制性要求:
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的汇款或转账信息中的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报名单位的投标资格。
获得上一年度中建五局局级优秀或中建五局北京公司优秀及以上荣誉的投标单位,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资格审查资料内提供相关证明)
5、在中标单位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中标后拒绝签订框架协议或具体采购租赁合同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在中建五局北京公司的投标资格1年。投标单位届时将会收到云筑系统推送的相关信息,返还方式请查看附件《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风险指示
6.1 投标人未按照云筑系统要求缴纳,投标无效。
6.2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或转账信息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报名单位不完全一致,投标无效。
6.3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对保证金描述有误的[转账时务必备注“石景山古城首钢项目(预拌流态再生混合料投标保证金”]或汇款识别码,投标无效。
6.4 因投标人云筑信息登记不准确或资料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申请的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滞后退还或无法退还的情况,责任和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九、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预计发放时间:2023年10月31日12:00。(具体时间以云筑网最新通知为准,具体详见后期招标文件)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PDF版(清单页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云筑网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云筑网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发放。
4、预计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1月5日14:30(如有变化,在云筑网通知,具体详见后期招标文件)。
十、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经办人:曹敏/袁芳
电话:18570357001/18511139662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2号楼7层
中建五局北京公司(京津)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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