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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吴阔
中标联系人吴阔
公告正文

邵阳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8日

58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湖南五八科创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甲方: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湖南五八科创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一路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B2-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湖南五八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58科创”),创立于2016年,全国总部设于湖南长沙。58科创是58集团的全国性创新生态和产业发展平台,以“产业打造、园区运营、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旗下拥有三大品牌:58众创、58科创、58小镇。

为助力邵阳经开区由生产型制造园区向生产服务型园区转变、打造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业态培育,推动外地邵籍企业归邵创新创业,培训输出一批蓝领、灰领、白领、金领等各类人才,打造邵阳新经济产业集聚地标。甲方拟引进乙方打造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项目,为给乙方提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孵化培育的优质环境,营造新经济集聚发展氛围,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

(二)项目位置

邵阳大祥区百春园1号(原中国烟草百春园办公楼)

(三)项目面积

园区由综合楼1栋(17层,8570.24㎡)、综合楼2栋(9层,3509.5㎡)、办公楼1栋(5层,1175㎡)、办公楼2栋(4层,713㎡)、食堂(6层,1542㎡)组成,合计15509㎡建筑面积。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20年 7月25日起至2020年 12 月 24日止。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向乙方交付满足装修、办公标准的标的物业且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视为甲方完成交付,开始起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运营期、核评期等。该项目标的物业实际交付日最迟不晚于2020年8月20日,标的物业的交付、验收标准以本协议及租赁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主楼第1层510平方米、主楼和辅楼第9层940平方米的精装物业场地,供乙方项目公司用于展示接待、招商服务、团队办公使用,协调政府部门资源,支持本项目发展;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邵阳新经济产业园”独家运营方,乙方负责该园区产业引进、运营服务等工作。乙方授权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邵阳五八科创有限公司”作为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产业引进与打造的运营主体,代履行本协议相关权利义务。

(六)合作内容及目标

乙方为邵阳新经济产业园及入园企业,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本项目作为58科创全国化战略布局的重要支点,将围绕科创服务、企业成长、新经济业态培育等领域发力,将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打造成省域新经济创新发展的标杆园区。

二、合作范围及运营资金

(一)运营内容

1、产业研究与策划服务。分析邵阳市主导产业发展基础,梳理园区主导产业领域头部企业主营业务和新经济企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明确本项目业态定位,制定企业招商策略。

2、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围绕邵阳经开区产业升级转型和业态提升需求,孵化一批创意设计、新媒体、网红直播、数字营销、新零售、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企业及平台以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互联网科技等支撑领域的企业或平台。

3、园区运营管理服务。申报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举办项目路演及投融资对接会,筛选优质创业项目重点孵化;举办或承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赛事;组建创业导师队伍提供项目路演指导、商业计划书优化、商业模式梳理等服务;导入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实现园区与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统一梳理政策,帮助入驻企业匹配政策,并协助申报,获取相关政策支持。

4、企业资源链接服务。围绕企业成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工商税务咨询、财务代理、认证代办、视频制作、管理软件、营销推广、电商店铺托管等服务。对接58系各大平台资源和全国业务场景资源,提供与58系平台企业合作的机会。通过58科创在全国各地的园区,对接与企业相关的业务资源,快速扩大企业的发展版图。

5、人才培训实训服务。围绕邵阳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数字营销、IT服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数字媒体、生活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培训实训服务。

(二)运营资金

1、服务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服务、产业研究与策划咨询等费用,服务费总额为1,965,000元/年。

2、招商及绩效奖补

按邵阳经济开发区新经济产业园相关招商政策执行。

3、服务费的支付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总额的80%:1572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贰仟元整)。本协议年度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协议附件(核评表)内容进行核评后,根据核评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费用最高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20%。

4、服务费核评标准

运营服务费用(即服务费总额的20%)的支付,在合同年度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或乙方提前完成运营服务核评指标(核评表附后)并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运营服务完成情况进行核评,并根据核评结果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①乙方核评大于等于80分,在核评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全部尾款费用;②乙方核评低于80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个月的延期,若延期3个月后仍未达到考核要求,则不予支付剩余运营经费。

5、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五八科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431899991010004088227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及“58科创”品牌标识的制作与安装以及邵阳大祥区百春园1号(原中国烟草百春园办公楼)前坪整改,甲方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协调工作,组建项目协调服务小组,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筹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和运营,并针对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制定专项园区扶持政策。

3、若乙方在该项目当地举办省级以上的大型创业创新赛事、行业峰会、高峰论坛等活动,甲方须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政策,争取活动的专项费用补贴。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授权履行本协议权利和义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邵阳五八科创有限公司”,应将注册地、税收核算地均须设立在邵阳经济开发区内。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建运营服务团队,且项目运营期内常驻本地团队人数不低于8人,实现项目的正常运营;乙方自标的物业实际交付后启动运营工作。

2、乙方按照“附件·邵阳新经济产业园|58科创运营情况核评表”执行运营工作,确保引进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落户邵阳新经济产业园。

3、乙方按照“第二条第(一)款”提供专业的园区产业打造、运营管理、企业孵化培育、人才培训实训等服务。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协议的变更

变更本协议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方能生效。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因发生不可抗力的;

2、出现本协议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的;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5、除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协商一致续订、补充协议外,项目运营期限届满且双方结清全部费用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运营服务费,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费用万分之五的延迟履约金,超过30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四)除本协议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若乙方在运营期限届满前单方撤离项目或终止运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若因此产生任何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内容、双方之间交流的信息保密,未经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违规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三)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特快专递、信件、电传、传真等任何确保其他方能够收悉的形式通知其他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向其他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双方应就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善后事宜进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六)甲方向乙方发出本协议约定的书面文件,遵照下列联系方式,直到乙方发出通知变更该联系方式为止:乙方联系人:吴阔,电子邮箱:Wukuo@58.vc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一路西湖文化园创意文化街B2-201号,联系电话:4001089058。乙方向甲方发出本协议约定的书面文件,遵照下列联系方式,直到甲方发出通知变更该联系方式为止:甲方联系人: ,电子邮箱: ,收件地址: ,联系电话: 。若以专人送达,送达之日为收到日:以信件、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送达之日为签收之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同时以短信方式发出方为有效(避免未查收导致的误会),送达之日为发出当日。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收件人等为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文书、通知、函件,以及发生争议进入诉讼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人,如该地址、号码或联系人发生变化,变更方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联系地址或方式履行有关通知义务的,一律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概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7月 日

乙方(盖章):湖南五八科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7月 日

附件:邵阳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服务核评表

序号

核评项目

核评内容

计分方式

分值

1

园区与企业数字化管理

导入智慧园区管理平台,实现园区与企业的信息化管理

导入智慧园区管理平台,管理邵阳经济开区企业各项经营数据并根据各职能部门需求统计提供各项企业经济数据,计7.5分

7.5

2

企业成长基础服务

各类型服务商签订

园区第三方服务商数量达10家(不计入招商企业数量,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工商税务咨询、财务代理、认证代办、视频制作、管理软件、营销推广、电商店铺托管等服务),计12.5分,每增加或减少1家,加减2.5分,最高不超过37.5分,最低为0分(引进服务商数为0家)

12.5

3

投融资服务

举办项目路演及投融资对接及其他相关事宜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每年举办一次投资人见面会/项目路演会,筛选优质创业项目重点孵化,计12.5分,每增加或减少1次,加减2.5分,最高不超过25分,最低为0分(路演会为0次)

12.5

4

人才培训与输出

职业技能型人才培训

围绕邵阳经开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职业技能人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数字营销、IT服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数字媒体、生活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组织培训,每年输出500-1000名职业技能型人才

12.5

5

创新创业活动

举办或承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赛事

企业游学、我是创始人、大咖分享会、品牌发布会、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公开课、专题沙龙、电影周、员工相亲会等系列活动,每年8次,计10分,每增加或减少1次,加减1.25分

10

6

创业指导服务

组建创业导师队伍

组建创业导师队伍,负责园区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导师队伍不低于5人,每增加或减少1人,加减2.5分

12.5

7

园区品牌宣传打造

成立园区运营公众号,围绕园区发展事迹、活动赛事做好宣传推广

围绕邵阳经开区产业发展、活动宣传等维度组织推文,在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计12.5分

12.5

8

园区接待与展厅日常维护

完成园区政府考察、企业参观、社会团体参观接待

安排专人负责展厅的日常维护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政府考察、企业与社会团体参观接待工作,无工作失误,计7.5分

7.5

9

运营团队组建

组建招商运营服务团队,实现正常的项目运营

组建招商运营服务团队,且常驻项目专业团队人数不低于8人,计12.5分

12.5

如有附件请点击邵阳新经济产业园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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