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1.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
开标时间:2024.01.16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129.56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7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0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从业人员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被否决的响应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 1 月 18 日至2024年 1月 22 日17:30时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6010225(县监管办)。
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开化县城市有机更新共同富裕建设项目安置地(二)基础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工程-S地块安置地设计
开标时间:2024.01.16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129.56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7 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0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周期 | 得分 | 质量目标 |
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宏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1118888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1.94 | 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中标候选人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备注 |
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龙游县南海家苑安居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 | 龙游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31日 | 1、带网址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2、中标通知书 3、图审合格材料 4、项目合同 | 通过 | 投标人业绩 |
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柯城区航埠镇智尚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人才公寓及产业创新服务配套平台建设工程设计(第二次) | 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衢州市兴航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12日 | 1、带网址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2、中标通知书 3、图审合格材料 4、项目合同 | 通过 | 投标人业绩 |
浙江中汇华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龙游县南海家苑安居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 | 龙游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31日 | 1、带网址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 2、中标通知书 3、图审合格材料 4、项目合同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从业人员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专业 | 结构专业 | 给排水专业 | 电气专业 | 造价专业 | 市政专业 | 景观专业 | 暖通专业 | 岩土专业 |
姓名 | 陶琪昌 | 濮阳焯 | 毛俊华 | 周永华 | 陈晓云 | 李闯 | 徐辉 | 倪明 | 琚小飞 | 潘明一 |
证书及证号 | 20063300857 | 20224403223 | S203303397 | CS173300928 | DG 103300029 | 建[造]11213400005663 | ZC3308202202052 | 1310930991 | CN193300763 | AY103300625 |
四、被否决的响应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单位名称 | 原因 |
/ | /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 1 月 18 日至2024年 1月 22 日17:30时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6010225(县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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