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
投资金额:1500.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7-24
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基本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10MW陆上样机施工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原基础拆除、新基础施工,塔筒设备、35KV集电线路改造、设备运输及吊安装等,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其他未注明的工程均为 2 年。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参与招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株洲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现场获取: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⑤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书;
⑥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入围方式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同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招标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
投资金额:1500.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7-24
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0MW陆上样机施工招标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基本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10MW陆上样机施工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原基础拆除、新基础施工,塔筒设备、35KV集电线路改造、设备运输及吊安装等,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其他未注明的工程均为 2 年。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参与招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株洲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现场获取: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⑤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安全员岗位证书;
⑥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及入围方式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入围方式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同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