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已经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备[2023]20 号,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监理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中路 72 号。
2.2工程规模:库区总用地面积 312671.1 平方米(本期建设用地 59429.54 平方米),建设 1~4 号平房仓约 4.31 万吨(按小麦计算,堆高 7.5m),建筑面积 8272.28 平方米、5~7 号平房仓约 3.23 万吨 (按小麦计算,堆高 7.5m),建筑面积 6204.21 平方米、器材库、机械棚库(1 层),建筑面积 2068.07 平方米、结算中心(2 层)建筑面积 390.96 平方米、扦检中心(1 层),建筑面积 250.21 平方米、1、2 号门卫(2 栋,1 层),建筑面积 74.8 平方米、办公楼(3 层),建筑面积 1753.30 平方米、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有效消防水量 500T)及附属的消防、供电、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9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 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企业资质证书;
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⑷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⑹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⑺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与诚信库同步关联,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518-86090915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8-81162007
11、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已经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备[2023]20 号,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监理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中路 72 号。
2.2工程规模:库区总用地面积 312671.1 平方米(本期建设用地 59429.54 平方米),建设 1~4 号平房仓约 4.31 万吨(按小麦计算,堆高 7.5m),建筑面积 8272.28 平方米、5~7 号平房仓约 3.23 万吨 (按小麦计算,堆高 7.5m),建筑面积 6204.21 平方米、器材库、机械棚库(1 层),建筑面积 2068.07 平方米、结算中心(2 层)建筑面积 390.96 平方米、扦检中心(1 层),建筑面积 250.21 平方米、1、2 号门卫(2 栋,1 层),建筑面积 74.8 平方米、办公楼(3 层),建筑面积 1753.30 平方米、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有效消防水量 500T)及附属的消防、供电、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市级政府储备粮专库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 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9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 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9分; 监理方案: 16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3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100%。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95万元。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49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49分 | ||
监理 方案 (16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 安全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23分) |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1.总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土建类的得3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2.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得3分。 注:(土建类: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等)上述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17分) |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总监不包括在内);满足本项目基本配备要求得2分,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①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中,土建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土建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等) ②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中,电气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电气专业:包括电气工程、机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等) ③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中,给排水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给排水专业: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 ④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中,设备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设备监理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设备专业:包括设备工程等) ⑤配备的专业监理人员中,安全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安全专业: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 注: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②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③职称:具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④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以上各专业监理人员均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⑥上述所有人员证书均为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否则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17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 1. 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 全站仪、水准仪、高强砼回弹仪、激光测距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6分。 注: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发票及检定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无联营协议的得0分。(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注:自有检测设备须同时提供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购买的标有投标人全称的发票(购买发票扫描件后须同时附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证发票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检测设备发票、检定或校准证书等以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扫描件不全者不得分。 检定或校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或校准单位须具备相关资质,否则不得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企业监理业绩(4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规模、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需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分 |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企业资质证书;
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⑷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⑸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⑹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⑺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与诚信库同步关联,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投标其他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518-86090915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8-81162007
11、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暗标内容除外)。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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