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2121300130•
预算金额2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甫雄1586186018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5
公告正文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09202202570ZB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2-12-13 16:21
• 项目编号: XZP2022121300130
• 项目名称: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202570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9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5栋的顶部23层。展厅承担了集团大部分的交流与展示任务。展厅设计与施工于2019年结束,目前已运作三年有余,每年接待大量指导、交流、学习的各单位领导及业内同仁。
本次升级改造范围为第四展厅“未来城市”厅的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110㎡。现有设计方案为“展板展示+LED沙盘+LED大屏”方式,本次升级改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增加全息电动魔法门;拆除“七块板”,利用其中两扇窗户和一个立柱实施AR HUD-全息增强现实幕墙;LED联动大沙盘;以及其他装饰调整。
1.2 招标范围:对第四展厅进行设计、布展、装修施工及多媒体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数字内容及软件制作、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1.2.1 建设规模: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289万元(含税),其中包含暂列金额27万元(含税)。
1.2.2 实施地点: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要求自招标人下发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1.2.4 免费保修期:符合国家现行保修条例规定。
1.2.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各项规范要求。
1.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服务费以包干方式报价,设计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含税);工程费用以“结算折扣”方式报价,工程费用结算折扣不得高于98.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执行;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制度,则按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执行。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1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份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所承接过的展馆类(博物馆、纪念馆、专题馆、艺术馆、文化馆或体验馆等)布展业绩,且单项合同含税金额在250万元(含)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
2.7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税务及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2.9 本项目允许分包,且仅允许分包幕墙改造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如确需专业分包的,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等证书复印件。以上未提供则按照未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双门楼宾馆北面)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顺楼403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员持以下资料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②《购标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注: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购标,网上购标的单位务必把以上资料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打包压缩后发至公告中的购标邮箱【1846227435@qq.com】,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务必为“公司全称+第四展厅购标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可为有效购标。
2)网上购标的申请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购标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购标信息表》上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联系人邮箱,收到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回复“公司全称+收到招标文件”。
4)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购标信息表》中本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填写正确(请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及邮箱),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时刻关注联系邮箱,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请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如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转账事由:标书费-第四展厅-费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双门楼宾馆北面)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顺楼407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递交沙盘模型制作小样(单体建筑)一份;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9号2栋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刘甫雄(购标)、费星
联系电话:15861860187(购标电话)、15850755593
电子邮箱:1846227435@qq.com(购标邮箱)、feixing1127@163.com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附件:公告附件
招标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9号2栋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
费星
电话:
15850755593
电子邮件:
feixing1127@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YT09202202570ZB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2-12-13 16:21
• 项目编号: XZP2022121300130
• 项目名称: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202570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9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公告内容 |
范围 | 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2-12-13 17:00 至 2022-12-19 17:00 |
获取方式 | 详见公告内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1-05 09:30 |
递交方式 | 详见公告内容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1-05 09:30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内容 |
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照明集团第四展厅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B5栋的顶部23层。展厅承担了集团大部分的交流与展示任务。展厅设计与施工于2019年结束,目前已运作三年有余,每年接待大量指导、交流、学习的各单位领导及业内同仁。
本次升级改造范围为第四展厅“未来城市”厅的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110㎡。现有设计方案为“展板展示+LED沙盘+LED大屏”方式,本次升级改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增加全息电动魔法门;拆除“七块板”,利用其中两扇窗户和一个立柱实施AR HUD-全息增强现实幕墙;LED联动大沙盘;以及其他装饰调整。
1.2 招标范围:对第四展厅进行设计、布展、装修施工及多媒体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展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数字内容及软件制作、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1.2.1 建设规模: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289万元(含税),其中包含暂列金额27万元(含税)。
1.2.2 实施地点: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要求自招标人下发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1.2.4 免费保修期:符合国家现行保修条例规定。
1.2.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各项规范要求。
1.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服务费以包干方式报价,设计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含税);工程费用以“结算折扣”方式报价,工程费用结算折扣不得高于98.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④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①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执行;②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制度,则按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执行。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1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份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所承接过的展馆类(博物馆、纪念馆、专题馆、艺术馆、文化馆或体验馆等)布展业绩,且单项合同含税金额在250万元(含)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
2.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
2.7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税务及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2.9 本项目允许分包,且仅允许分包幕墙改造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如确需专业分包的,还须提供分包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等证书复印件。以上未提供则按照未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双门楼宾馆北面)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顺楼403室。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员持以下资料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②《购标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注: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购标,网上购标的单位务必把以上资料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打包压缩后发至公告中的购标邮箱【1846227435@qq.com】,邮件名及压缩文件名务必为“公司全称+第四展厅购标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可为有效购标。
2)网上购标的申请人,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购标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购标信息表》上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联系人邮箱,收到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回复“公司全称+收到招标文件”。
4)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购标信息表》中本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填写正确(请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及邮箱),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时刻关注联系邮箱,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请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如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转账事由:标书费-第四展厅-费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双门楼宾馆北面)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顺楼407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递交沙盘模型制作小样(单体建筑)一份;
6.2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9号2栋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刘甫雄(购标)、费星
联系电话:15861860187(购标电话)、15850755593
电子邮箱:1846227435@qq.com(购标邮箱)、feixing1127@163.com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30709000026610
附件:公告附件
招标人: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9号2栋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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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
费星
电话:
15850755593
电子邮件:
feixing1127@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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