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y24-fw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锦州石化公司安全环保会诊评估
招标编号:ZY23-SY24-FW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按照安全和环保专业分别开展会诊评估,包括:1.锦州石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评估;2.公司人事、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工程等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其他需要进行会诊评估的部门;3.所有基层单位和生产装置。
标段(标包)划分:2。(允许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安全会诊评估。内容:专业合规性评估;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计算;人员密集场所抗爆评估;关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重点安全管理要素审核等5方面。
第二标段:环保会诊评估。内容:环保管理合规性评估;废气污染源(不含VOCs)合规性评估;VOCs合规性评估;废水污染源合规性评估;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合规性评估;排污许可合规性评估;环境风险合规性评估;土壤和地下水合规性评估;自行监测合规性评估;)清洁生产合规性评估;放射源管理合规性评估;基础管理合规性评估等12方面。
2.2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3年4月30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炼化新材料分公司《炼化企业安全会诊评估指南》检查表中所列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按照炼化新材料分公司下发的《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会诊评估工作方案》《炼化企业安全会诊评估指南要求》《炼化企业环保会诊评估指南》等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实施企业安全和环保会诊评估,提供评估过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的电子版,负责编制《安全会诊评估报告》、《环保会诊评估报告》,按企业需要出具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定量风险评估、人员密集场所抗爆评估等专题报告。针对每项评估结果依据评估指南进对企业总体安全环保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第一标段安全会诊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各专业合规性评估:主要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全面、充分识别并预警企业安全生产潜在的合法、合规性风险,提前解决可能被政府处罚、通报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新旧规范更新带来的不合规问题提出优化和改进方案。合规性评估从总图、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储运、管理等八个专业入手,每个专业依据指南中要求的合规性检查表,配备相应专业的专家实施现场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2)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计算: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划分泄漏场景开展外部防护距离确定工作,合理构建企业风险场景,采用定量风险评估(QRA)的方法,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科学划定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若存在外部防护距离不足的问题,从削减最大贡献事故风险、调整平面布局、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完善安全仪表有效性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措施,确保企业外部安全风险可控。
(3)人员密集场所抗爆评估: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现场调研确定企业装置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分布情况,开展基于泄漏风险或最大可信事故后果的控制室抗爆评估工作,确定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受到爆炸的风险和后果程度,确定建构筑物是否需要采取抗爆设计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保障企业内部的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可接受。
(4)关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基于目前国家对于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结合HAZOP、LOPA等方法,聘请具有PHA分析能力、化工设计经验或现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经验的专家,依据指南给的提示表,提前编制各生产装置关键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表,生产装置和设施全覆盖开展消防应急能力、VOCs收集设施安全风险、火炬辐射热、事故水收集等系统性计算与评估,深入排查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风险和隐患问题,提出系统性的重大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策略。
(5)重点安全管理要素审核:主要针对安全领导力、工艺运行、设备运行、变更管理、作业许可管理、应急响应及事故事件管理等关键要素,从完善性审核、有效性审核、执行性审核、执行效果审核四个方面,结合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梳理分析并反思导致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安全管理问题,结合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企业优秀管理实践,与中石油体系审核工作内外融合,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绩效提供指导。
2、第二标段环保会诊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环保管理合规性评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环境影响后评价以及是否构成重大变动等情况开展合规性评估。
(2)废气污染源(不含VOCs)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的政策法规文件等,对企业废气有组织排放源、自动监测、手工监测、旁路设置、火炬排放、非正常工况废气有组织排放源等情况开展合规性评估。
(3)VOCs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的政策法规文件等,对企业LDAR、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废水集输储存处理、有机废气收集传输处理、采样、检维修、VOCs废气治理设施、VOCs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现场异味管理等VOCs管控合规性进行评估。
(4)废水污染源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的政策法规文件等,对企业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回用、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雨水排放口设置、废水自动监测设置、废水总量控制、废水治理设施等废水污染源管控合规性进行评估。
(5)固体废物和噪声环保合规性评估: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为重点,从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的合规性、危险废物管理三方面进行合规性评估。
(6)排污许可合规性评估: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延续、变更、重新申请以及执行报告、管理台账、载明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估。
(7)环境风险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关于突发环境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对环评及批复中关于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应急监测方案等方面进行合规性评估。
(8)土壤和地下水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管理要求,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与治理、重点设备设施防渗漏措施、污染预防管理措施建立及实施、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合规性评估。
(9)自行监测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关管理要求,对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自行监测行为与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等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估。
(10)清洁生产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清洁生产管理要求,对清洁生产时效性、清洁生产合规性、清洁生产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清洁生产合规性评估。
(11)放射源管理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关于放射源管理要求,对企业放射源设备合规性、射源使用场所合规性、放射源台账记录与管理合规性、放射源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合规性、放射源管理制度合规性、放射源应急预案(包括演练)合规性进行评估。
(12)基础管理合规性评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修订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议事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环境统计制度与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税计征缴纳情况、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执行情况、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环境事件管理情况、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估。
2.6满足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关于印发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会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安全会诊评估
2.1投标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石油石化领域(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2.3投标人熟悉石油石化行业安全相关标准规范,主持或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石油石化行业安全相关标准规范不少于1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件)
2.5业绩要求:提供在石油石化方面及相近行业开展过10项及以上HAZOP分析(或SIL评估)、10项及以上安全现状评价和5项及以上管理咨询工作,且具有石油石化方面及相近行业开展安全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以及上述报告关键页)
2.6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2.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备10名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名单,评估人员应具备石油化工企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至少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估人员名单和工作经历)
2.8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9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第二标段:环保会诊评估
2.1投标人是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具有环保咨询服务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3投标人熟悉石油石化行业环保相关标准规范,主持或参与制订或修订国家、石油石化行业环保相关标准规范不少于1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件)
2.5 业绩要求:提供在石油石化方面及相近行业开展过10项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5项及以上管理咨询工作,且具有在石油石化方面及相近行业开展环保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或工作任务执行证明)。
2.6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2.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备10名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名单,评估人员应具备石油化工企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至少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估人员名单和工作经历)
2.8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9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 年 2 月 8 日 15 时00分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  15 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 3 万元人民币;标段二 2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自助购买系统(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2 月  2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121001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 系 人:郭通博  黄浩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0416-4267127    
                                                 
电子邮件:sygtb@cnpc.com.cn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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