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大连大学树木迁移及达利凯普周边绿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54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正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慧琪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金州区]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大连大学树木迁移及达利凯普周边绿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大连大学树木迁移及达利凯普周边绿化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5416 | 工程名称 |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大连大学树木迁移及达利凯普周边绿化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5416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2年城区绿化新建工程—大连大学树木迁移及达利凯普周边绿化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正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湾里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弘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刘慧琪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11228195 | -6.000000% | 7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90.4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弘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慧琪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慧琪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海岩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228195]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00083533]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228195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7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 90.4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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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弘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项目经理:刘慧琪,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11228195;弘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负责人:王海岩,级别: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0083533。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为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设计部分的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计划工期:2022年11月1日开工至2023年1月10日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得分业绩:1.新日本工业园地配套标准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一方•贝弗利山一地块一期-建筑修缮、小区管网及景观绿化项目EPC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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