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新乐、晋州等五县宣传品采购项目(分包4第三次比选)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新乐、晋州等五县宣传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SJZDX221006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新乐、晋州等五县宣传品采购项目,分包4预估采购金额为2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新乐、晋州等五县宣传品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产品设计及制作。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2)本项目划分为5个分包,分包4预估采购金额、中选人数量、中选金额及配送范围详见下表:
1.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营业厅印刷品(含苹果物料等)。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分包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比选公告附件,参选人参选分包任一分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该分包的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1年6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广告宣传品设计或制作项目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人民币(以单项合同/订单中广告宣传品设计或制作的含税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大签页)复印件,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的,除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复印件。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的以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同时须将以下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zhenghao1228.zgtj@chinaccs.cn): (1)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如下: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照项目收取费用,不按照分包重复收费),售后不退。如采用线下支付比选文件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汇款用途需注明“SJZ五县宣传品文件款”,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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