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2022〕23号文《关于同意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筑北部围堤4.733km;新建连通涵闸一座,设计流量14m³/s;现状围堤加高,全长1.5km,同时对围堤浆砌石护坡局部破损处进行维修加固;东南部林台边坡加固,维修加固长约4.598km;拆除鱼池围埝长约5.2km。
本次招标范围为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监理,合同编号:YDSKWDGZJL/HT-2022-01。主要工作内容为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进行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5月,预计建设周期9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3.1.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3.1.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具有完成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每日9时~11时,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银行账号:12050164590000000494。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497393421@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5月27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4号
联 系 人: 李长青
电 话:022-27391349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联 系 人: 张希丹
电 话: 15122120063
邮 箱: 1497393421@qq.com
发 布 日 期:2022年5月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长青
电话:022-2739134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 赵彦春
电话:022-2792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