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821001001
预算金额25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可馨0771-2632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07 17:55: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工程检测服务已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201-450108-04-01-338439(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25000.0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82100100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明月东路东侧、宋厢路南侧 
    建设规模:143号地块占地面积20480.02㎡,建筑面积90826.78㎡,建有6栋高层住宅及2层地下室;1#楼建筑面积8567.64㎡,层数地面20层;2#楼建筑面积10320.98㎡,层数地面23层;3-1#楼建筑面积7698.99㎡,层数地面21层;3-2#楼建筑面积7770.33㎡,层数地面21层;5#楼建筑面积9145.36㎡,层数地面23层;6#楼建筑面积8662.44㎡,层数地面20层;7#楼建筑面积10833.11㎡,层数地面23层;1#大门建筑面积63.96㎡,层数地面1层;2#大门建筑面积86.20㎡,层数地面2层;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1732.51㎡,层数地面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5945.26㎡,层数地下2层;人防工程层数地下2层,人防面积3307.28㎡。建筑高度为78.95米,最大跨度为15.95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0.0万元 
    检测服务期:639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250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等要求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2821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其他本项目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本次招标不含基坑支护检测、基坑监测、边坡监测、消防查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①人防检测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负责人防检测的分包单位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广西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告知性备案须知》已完成广西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备案,可在广西区域内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类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设备检测业务。②防雷检测允许中标人进行分包,不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本项目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防雷检测的分包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资质等级:甲级),如为他省级(非广西)气象局认定的,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有备案登记并已向社会公示单位信息。

4.招标文件获取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index)(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7.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1-5535031。

9.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18层

邮编:

530200

邮编:

530200

联系人:

张双林

联系人:

戚可馨

电话:

0771-4952750

电话:

0771-2632599

传真:

/

传真:

0771-26325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4425129@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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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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