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张北5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张北50万千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北行审备字【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拓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张北县拓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二期)张北5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装机容量交流侧5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05MWp的光伏场区(直流侧建设容量最终以电网批复文件或相关政策要求为准)、220kV升压站、配套储能设施(暂按100MW/200MWH配置,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容量配套储能)、配套送出线路(暂按90公里估算,220kv,以最终获得核准的线路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3家;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应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7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1.1和3.1.2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1.3要求。联合体成员从2019年1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有1项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光伏电站项目业绩: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DB(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设计采购总承包)或PC(采购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以上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承包范围等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两者缺一不可)或设计业绩(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承包范围等内容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8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7 09:00至2024-05-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1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由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实施网上开标,不接受纸质文件和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1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指定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解密程序:投标人可在2024年6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本时间段内未自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人,造成的后果须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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