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孝感市东城区复兴大道以南片区基础设施功能完善和修复项目(EPC)(HBXG-202406SZ-013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775.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g-202406sz-013001001
预算金额1775.85万元
招标公司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熊敬东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芳芳0712-2611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孝感市东城区复兴大道以南片区基础设施功能完善和修复项目(EPC)(HBXG-202406SZ-01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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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XG-202406SZ-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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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东城区复兴大道以南片区基础设施功能完善和修复项目(EPC)已由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孝发改审批【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根据市政府意见确定,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孝感市东城区,槐荫大道以北,复兴大道以南,董永路以东,澴川路以西围合而成的区域。 建设规模:项目拟完善修复市政等级道路共9条,包括崇文路、董永一路、董永二路、董永三路、文苑路、尚德路、黄香路、董湖路、东吴路,总长共7919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香路、东吴路、董湖路路段增设15处港湾式公交站台;补充片区6个交叉口信号灯、监控设备;铣刨9条路现状标线,按规范要求新建道路标志标线;董永一路、董永二路、董永三路、尚德路、黄香路、董湖路补植行道树共1211棵;补充董永三路缺失照明,更换提升现状部分道路照明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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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30 合同估算价:1775.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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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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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5)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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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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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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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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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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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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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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