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57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596-32941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0591-28059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25
公告正文

漳浦县石榴镇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及片区招商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石榴镇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发改审〔2021〕128号、浦发改审〔20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浦县石榴镇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及片区招商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涉及石榴镇全域,面积约206平方公里,包含18个行政村和石古农场;

2.2.项目建设规模:(1)道路提升改造总长13.6公里,宽5米-14米;(2)产业配套及民生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7694.3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34.06平方米,建筑面积26387.01平方;(3)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规划用地面积1557.46亩,建设生产道路及机耕路长13.953公里、宽3-5米,配套蓄水池、机井、泵房、浇灌系统、停车场等基础设施;(4)生态农业农旅结合项目基础设施主要整理绿化面积35798平方米、种植朴树、凤凰木等乔木1451株、黄花菜、沿阶草等地被36833.4平方米,以及道路、路灯、标志牌、生态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5)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综合主要绿化201149.9平方米,整理绿化用地201149.9平方米、种植木棉、乌柏等乔木9359株、细叶芒、毛杜鹃等地被201149.9平方米,安装高压钠灯1219套,农村土地复垦面积113.67亩。

项目概算总投资585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786.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227.89万元,预备费2600.71万元,青苗补偿费395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石榴镇乡村振兴整镇推进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及片区招商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1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产业配套与道路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拓宽工程、产业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外立面改造及农居环境综合工程、产业道路贯通工程及配套建设停车场、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与民生配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生态环境工程、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农村土地复垦工程、生态水系提升工程、民生项目建设工程及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

2.3.2施工范围:以有关部门确认的施工范围为准。

2.3.3招商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基础设施维护服务(如:房屋、道路、公园、广场等)、物业管理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环境绿化、养护服务等)、为招标人提供经营性项目开发策划、规划以及招商服务,包括为招标人引入招商落户企业进行投资或租赁固定资产、农业产业运营、文旅产业运营,以及对区域内的广告资源、停车位进行综合运营服务。项目片区范围内按《招商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的业态,为招标人提供统一推广、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营收的招商运营服务并提供电商平台。各子项目竣工交付后进入试运营,项目所有子项目建设竣工交付后,经招标人确认,正式进入招商运营期,招商运营期为15年。中标人应在招商运营期内承担项目招商运营范围内的人员工资福利、员工培训、办公费用、广告支出以及业务支出等成本。

2.3.5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4.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个月,各子项目建设期限根据子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确定,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各子项目建设期限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行业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3招商运营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商运营服务合同》。

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项目咨询: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①或②,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成员之一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招商运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个;具体如下:

3.4.1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应承接过一项景观绿化管养服务或招商运营服务业务。

3.5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4.招商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承担招商运营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6施工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但评标办法中涉及的机械要求除外。

3.7其他要求: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需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备用光盘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如有)等材料,采用扫描纸质保函保险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保险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②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5日9:0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2月24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25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277号,邮编:363200

电话:0596-3294196 ,传真: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28059629,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漳浦县农业农村局、漳浦县水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新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2022年1月28日

chinabidding.c
,漳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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