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坻区王卜庄镇马营村原砖厂仓储项目经营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宝坻区王卜庄镇马营村原砖厂仓储项目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11-03 15: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马营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马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马营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王卜庄镇马营村原砖厂仓储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75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标的,如因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或相关手续没办理报批被有关部门关停,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项目标的必须按村镇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 3、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投资建设的设施及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如出租方不需要,承租方需恢复项目原貌。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政府及镇村相关安全责任要求使用标的,凡因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承租标的范围内卫生环境必须符合村镇要求,垃圾自行清理,如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 5、在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不允许对项目进行转租。 6、出租期内不得在标的内部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 7、租赁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若承租方逾期返还,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逾期返还期间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占用费,且每日按日租金万分之五累计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因征收占用导致的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间内搬离,一切征占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日期退还剩余租金。 9、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0、本项目占地总面积139.14亩,其中土地面积58.14亩,建有房屋59间(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西坑49.5亩,东坑31.5亩。该项目若由原承包方以外的其他人承租,按法院判决执行。 11、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2、本项目的承包期限为10年,自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33年10月26日止,出租日期不足1年的按照1年计算。 13、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该项目经营权承包年限。 15、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50万元,竞价成功后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并补交剩余履行合同保证金20万元。 16、根据民法典七百三十四条规定,本项目原承租人李永明具有优先承租权(即租赁期限届满,原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并已提出行使场内优先权,因此在本项目报名及竞价过程中按以下情形处理: (1)除原承租人外,无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原承租人即以标的底价成为最终受让方。(2)除原承租人外,有人报名参与该项目竞价的,由普通意向方(即除原承租人以外的报名人)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竞价【1个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报价一次;2个及以上普通意向受让方报名,普通意向受让方竞价后,竞价结果最高价的普通意向受让方可以再报价一次】,产生最终价格,原承租人如认可最终价格并确认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以该价格成为最终受让方,如原承租人表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则产生最终价格的普通意向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如多人报名,均不竞价,具有本次优先受让权的人底价成交。 | ||
受让方条件 | 仅限王卜庄镇马营村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17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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