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罗湖区布吉河泥岗桥以北截污明沟改造工程-排水管铺设劳务分包澄清公告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罗湖区布吉河泥岗桥以北截污明沟改造工程-排水管铺设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52号)
澄清文件(编号:01)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各投标单位:
本澄清文件是对罗湖区布吉河泥岗桥以北截污明沟改造工程-排水管铺设劳务分包(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52号)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
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9.2进度款:当该项目整体完成比例超80%工程量时,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复核乙方上报的进度付款申请,且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乙方合同内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累计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15个日历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该工程预留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
修改为:
“19.2进度款:当分包人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超过已付款金额时可申请进度款,发包人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按申报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累计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对应金额的85%,工程竣工结算后15个日历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该工程预留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招标文件涉及到相关内容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本项目延期截标,报名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0日,质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8日9:30,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9日9:30,截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1日9:30,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招标人:深圳市环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8日
(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52号)
澄清文件(编号:01)
重要提示: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深圳环水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https://cg.sz-water.com.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各投标单位:
本澄清文件是对罗湖区布吉河泥岗桥以北截污明沟改造工程-排水管铺设劳务分包(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52号)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
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9.2进度款:当该项目整体完成比例超80%工程量时,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复核乙方上报的进度付款申请,且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乙方合同内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累计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后15个日历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该工程预留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
修改为:
“19.2进度款:当分包人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超过已付款金额时可申请进度款,发包人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按申报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累计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对应金额的85%,工程竣工结算后15个日历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该工程预留 3%的合同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招标文件涉及到相关内容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本项目延期截标,报名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0日,质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8日9:30,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9日9:30,截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1日9:30,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招标人:深圳市环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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