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金玖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2.9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jjn-kscg-2023-001
预算金额62.9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玖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青锋13095009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JN-KSCG-2023-001 
    项目名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9104.72  
    最高限价(元):629104.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29104.7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乃则尔巴格镇1村、10村、集中连片850亩林果种植基地,建设厚度30CM宽2-4米,长3.8公里砂砾产业路(配套涵管建设),其中1村3公里,10村0.8公里,每公里投资20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合格有效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公司近六个月完税证明、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今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5)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
(7)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下载(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喀什市迎宾路323号
联系方式:17590338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玖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第一路锦绣园小区9号楼
联系方式:13095009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锋
电 话:13095009792
附件信息:
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磋商文件.docx
410.2K
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产业路建设项目设计.pdf
18.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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