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022-zb2-zb-016-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倩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毅13551352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定县风光综合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定分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6。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贵定县风光综合项目EPC总承包。
2.3 项目概况
贵定县风光综合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升压站及进站道路约60亩,光伏区土地约4879亩。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9°,北纬26.35°,海拔高度约1500m。贵定县风光综合项目备案总容量为300MW,光伏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200MW,光伏电站总容量为270.1776MW,风电项目核准1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接入220kV旧治站扩建间隔。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个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等甲供设备除外)、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协调、试验、专项验收等工作。风电、光伏项目共用部分: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旧治变间隔,费用包含在风电项目承担。风电主体部分后续另行招标,另行签订合同。
2.4.1 设计部分
光伏项目各系统和220kV升压站工程、220kV送出线路、对侧间隔、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等房建工程规划、1:500地形测绘、地勘报告、测绘及勘测定界、勘察设计(含地形测量)。
2.4.2 施工部分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部分、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部分等。(2)场地内电力线路、通讯线路、坟墓等各种设施改迁并承担相关费用;建筑工程、220kV升压站、对侧间隔扩建等施工,且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光伏项目备案要求,光伏项目支架低端距地高度不低于1.8米(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3)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4)含集控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参照附件《集控设备技术要求》执行,具体以实施阶段需求为准。
2.4.3 验收部分
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项目并网送电前以及并网后的入网检测及备案等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4.4 征地协调等
承包人除了升压站永久性征地费用和光伏场区租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各项规费、征、租地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外,负责承担包括不限于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设、对侧间隔扩建工作,期间发生的对外协调工作,青赔、拆迁、压覆矿赔偿等其余一切工作及费用。
2.4.5 采购运输
所有为满足项目建设、生产、生活所必须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物资的采购、运输、设备仓储(含甲供设备)、接卸货(含甲供设备)。
2.4.6调试实验
调试试验要求:工作内容包含设备试验、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工作,表计送检,变压器油送检,调试单位要求报送发包人备案。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移交生产预验收、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工程实施、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且承包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如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维护安全生产、满足电网公司要求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
2.6 计划工期
2023年1月10日前开工,2023年10月30日前保证全容量并网,工期共计293天(风电主体计划工期另行约定,不包含在其中)。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的总装机容量在1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的总装机容量在1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或者施工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的总装机容量在10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马倩芸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裴毅、阎旭东、申少帅
电话:13551352251、010-53105813、53105811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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