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隧道机电设备及交通工程设备采购[A3302830400022681001001]
金额
4661.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30213-48-01-137145
预算金额466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丽竹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迪137384324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
项目代码:
2020-330213-48-01-137145
招标人:
名称: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32-2号
联系人:谭丽竹
电话:13736153323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梅峰、张月侠
电话:13738432451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222568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3公里。全线共设置隧道2座,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2座。2.2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位于白莼线与新金线交叉口,接一期工程的终点,沿白莼线至税务场村折向东南,经分水岗村、朱家垫村至冒头采石场与下横线(桐冒公路)交叉,继续往东南以隧道穿越长岙弄山体至曹黄线,路线沿曹黄线往南至黄贤村东侧,再以隧道穿越岭西大山至肖家坎村,终点与沿海中线相交;2.3招标范围: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隧道机电设备及交通工程设备采购的供货以及配合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保修等售后服务;2.4招标控制价:46550906元,最高投标限价:42361324元;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且供货进度须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2.7质量要求:验收要求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执行;2.8安全要求:合格且符合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
招标条件:
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隧道机电设备及交通工程设备采购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 S203 省道奉化段公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14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222568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13公里。全线共设置隧道2座,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2座。2.2建设地点:本工程起点位于白莼线与新金线交叉口,接一期工程的终点,沿白莼线至税务场村折向东南,经分水岗村、朱家垫村至冒头采石场与下横线(桐冒公路)交叉,继续往东南以隧道穿越长岙弄山体至曹黄线,路线沿曹黄线往南至黄贤村东侧,再以隧道穿越岭西大山至肖家坎村,终点与沿海中线相交;2.3招标范围: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隧道机电设备及交通工程设备采购的供货以及配合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保修等售后服务;2.4招标控制价:46550906元,最高投标限价:42361324元;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交货期: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且供货进度须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2.7质量要求:验收要求按照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执行;2.8安全要求:合格且符合施工图及国家标准要求。
招标规模:
起点位于金峨村北侧新金线与白莼线交叉口,顺接S203奉化白杜至金峨段,总体路线东南走向,终点在应家棚附近与沿海中线相交,路线全长约13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时,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0米。全线共设置桥梁8座,长隧道2座。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金峨至应家棚段)隧道机电设备及交通工程设备采购
标段(包)编号:
A3302830400022681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6,612,806.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主要设备(指摄像机、平板称重)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摄像机(或平板称重)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08至2024-03-2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9,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行政监督机构: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4-88900751
信息来源: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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