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3-1190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看守所社会医疗救治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社会医疗救治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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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438房 | 13,705,99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社会医疗救治服务):
服务类(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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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2024-2025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看守所社会医疗救治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我方承担看守所内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出、入所前身体检查(五项体检)、健康管理、卫生防疫,供应医疗药品和耗材,对患有伤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基本医疗救治,对患急、危重症的被监管人员进行抢救及转诊,提出医学建议等确保监所安全所必需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我方对被监管人员按照《医疗护理诊疗规范》的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疗救治顺序为巡诊、坐诊、会诊、转诊(所外就医),对于通过巡诊、坐诊、会诊后确实无法在看守所门诊部得到有效救治的,需外出住院或手术治疗的危急重病病患,转诊住院工作由我方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看守所审批。转诊转院过程中由我方提供医疗保障,做好和外院双向转诊交接工作,看守所负责全程押解和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我方当根据看守所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药品和耗材,在本服务费用内实报实销 | 13,705,992.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海峰、宇丽、朱建波、沈仲华、邓志爱、王浩、张梓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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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社会医疗救治服务 | 7.87649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社会医疗救治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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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市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86 | 29.90 | 4.67 | 14.99 | 88.42 | 1 | 1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中心卫生院(中新广州知识城医院、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精神卫生中心) | 通过 | 通过 | 35.79 | 13.00 | 4.67 | 14.99 | 68.45 | 2 | 2 |
广州市仁民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50 | 13.00 | 4.67 | 15.00 | 68.17 | 3 | |
广州开发区医院 | 通过 | 通过 | 35.50 | 13.00 | 4.67 | 14.99 | 68.16 | 4 |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办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020)28866413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020-8356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407、28866416、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琪
电 话: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