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6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因我院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招项目名称:射洪市人民医院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4.5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一码实现产废、暂存、转废、处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通过二维码技术实现一码全流程流转,实现产废、入库、盘点、出库、实时数据上报和共享, 企业能够实时掌握产废、存储、转废、处置情况;通过视频监控全流程监管产废、暂存、转废、处置所有环节无死角监测,实现视频监控数据接入“市固定污染智能监管平台”,标签信息实时上传“无废四川”信息系统。
四、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建设标准
(一)、视频监控
⒈贮存库每个出入口,记录出入行为。
⒉贮存库内部,记录内部全景和识别在库危险废物外观特征(是否倒塌、泄漏、燃爆等)。
⒊出入库称重设备,记录称重过程及数量。
⒋装卸区域全覆盖,记录车辆内危险废物堆放情况及装卸过程,识别车牌信
息及车辆种类。
⒌ 出入口区域,记录危险危废运输车辆进出行为。   
(二)、数字化标签及终端
打印或写入数字化标签信息。可实现对数字化标签进行逐个扫码确认,实时数据上传“无废四川”信息系统。标签内容包含产废单位名称、产废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产生重量、日期等。
五、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系统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内容

单位

数量

 
1

 
手持终端PDA

支持WIFI、4G网络方式传输,具备双摄像头(前置与后置),同时具备射频及二维码数字化标签识别功能

 


 
1

 
2

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

产废申报、标签打印、企业台账、入库管理,无废四川系统对接

 


 
1

3

车辆识别摄像头

 
分辨率和帧率不低于1920*1200@25fps,摄像机自身可对机动车辆进行抓拍、识别、过滤,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车辆识别摄像头

2

4

便携式热敏标签打印机

可打印100mmX100mm规格标签



1

5

摄像机录像机

8 路双盘位



1

6

录像硬盘

8T 监控硬盘 1 台;10T 监控硬盘 1 台



2

7

监控显示器

 



1

8

监控POE 供电交换机

8 口千兆POE



1

9

电子台秤

带蓝牙功能,应具备国家计量器具证书



1

10

安装及辅材

安装监控设备及辅材;对接固定污染源监控,对接无废四川平台



1

11

运维

1.软件维护、软件升级、软件应急抢险
2.数据库维护,网络环境优化
3.危废转移中联单出现的问题
4.故障处理及恢复
5.手持终端、打印机、蓝牙电子秤、监控设备等硬件设备定期巡检,故障处理及恢复,确保数据正常传输
6.确保PDA流量卡网络状态正常
7.三年运维



1

 
六、商务要求:
1.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正常使用。
2.建设地点:四川省射洪市人民医院。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4.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为固定承包总价合同。
5.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中所必需的各类辅材、配件、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安全责任:在本项目实施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7.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9.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七、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要求: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1.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1.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廉洁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二)响应函(响应项目);
(三)报价单;
(四)提供一家以上(含一家)该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资料,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数量二本);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对未装订的资料不予接受。
八、中标候选人确认
院内评标小组根据各公司投标文件符合参数要求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基本信息填写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采购办邮箱 3327575305[at]qq[dot]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

 

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现场提交(经采购办同意后,可邮寄)。
★ 开标和评标过程在医院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投标人代表需将通讯设备暂存于要求地点。
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咨询及联系电话: 0825-6622078
★ 友情提示:
     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需求主要由需求部门提供,采购办已按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核,供应商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残缺,资质要求、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含有排他性、唯一性(单一来源除外)表述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送达并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公告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公告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供应商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需求部门对本次投标有质疑的,须由需求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供应商及需求部门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臆测。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未经签收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凡质疑不成立的事项,有一项将给予供应商三年内禁入射洪市人民医院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射洪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2日
 
投标人请填此函并加盖鲜章:
 
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射洪市人民医院  :
         我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参加你单位       采购项目的投标,我公司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它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利害关系,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本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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