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理工大学机械、煤化工、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l-tylgzfcg2020-403-2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理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田勃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鑫0351-7077533
中标联系人卢建华15234118672
公告正文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原理工大学的委托,于2020年6月12日组织了太原理工大学机械、煤化工、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科研仪器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SXZL-TYLGZFCG2020-403-2,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1.采购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二包: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第一包预算金额:18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使用环境 备注 1 巡检机器人及云台 1 套 巡检机器人及云台均安装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科技北楼地下一层超净间实验室使用,实验室条件符合仪器设备使用条件。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是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否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科技楼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教育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款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金额的5%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在合同执行期和售后服务期间,能认证履行合同的,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如有违约,质保期满,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合同质保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第二包预算金额:115000元 最高限价:115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使用环境 备注 1 VR眼镜 20 套 为了使得电子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实验室建设需要考虑温度、湿度、电磁干扰、防火及防雷击。建议温度范围为20-25℃(68-75℉),湿度范围为40-55%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与磋商 是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否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交货地点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款项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将合同金额的5%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在合同执行期和售后服务期间,能认证履行合同的,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如有违约,质保期满,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合同质保金。 执行标准与验收标准 计算机及其设备技术条件与检测国家标准汇编;GB/T 3874-1983 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的性能表示;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GB8898-2011音频、视频以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2887 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 ;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2日5.磋商时间:2020年6月12日6.废标情况:截至磋商时间2020年6月12日9时00分止,本项目第一包收到的响应文件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废标处理,我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成交结果:第二包成交单位:山西拓林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交价:112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质保期 1 VR眼镜 三星(SAMSUNG) XE800ZBA-HC1CN 北京、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 套 5600 112000 一年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56号联系人:卢建华联系电话:152341186728.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焦明华、贾少萍、付骏宇(2包采购人代表)9.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太原理工大学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项目联系人:田勃联系电话:0351-6010320邮 箱:tianbo@tyut.edu.cn10、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项目负责人:赵鑫、胡宇、段振宇、郭晓慧、孙远东联系电话:0351-7077533/633转6630、15035661540邮 箱:sxzlzb@126.com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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