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612200272(cs013)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采购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3 14: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项目,已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以选定供货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规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采购人名称:

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1台

3、质量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23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财务状况: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七)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此条不需提供;

(八)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投标人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4时前。逾期不可报名。网上报名路径:投标人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政府采购”→“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0年11月6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0年11月9日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0年11月6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内容见本文件。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3、采购人可能在2020年11月9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体规定请见招标文件。

  4、招标答疑答复方式、修改和补充文件通知方式:招标人的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答疑、修改和补充的文件一旦在该网发布,即表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直接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未查询者责任自负。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时0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招标通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4时00分

十、企业入库:

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验。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验。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17:00。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第八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先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联系电话:13962859168

十三、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投标、下载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

2、建议供应商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上述操作。

十四、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文件内容评审打分,汇总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2020年11月2日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320612200272(CS013)

招标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2020年11月2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代理:(盖章)

编制人:

日 期:

采购人:(盖章) 单位审核人(签字):

日 期: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日 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一套

项目编号:Z320612200272(CS013)

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招标人指定区域)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23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包括:供应室用脉动真空灭菌器

2、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九)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十)财务状况良好。

(十一)企业入库

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验。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验。

五、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2020年11月2日起—2020年11月6日17时止。

六、投标保证金:暂缓提交。

七、下载报名、开标时间及解密时间

1、供应商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4时前。

网上报名路径:投标人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

2、供应商参与投标步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4、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小时内。

八、投标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投标人,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一、项目交付及实施的地点: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十二、交付时间:合同确定后20日历天

十三、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胜利北村11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1396285916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四、特别提醒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U盘或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

9、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技术支持:400-850-3300,或徐工:13348071025。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光盘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开标前,请使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投标人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 锁不出故障。

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详见第六章附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3至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本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收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7)鸿雁不见面投标指南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疑问

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0年11月6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2020年11月15日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0年1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7.3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7.4采购人可能在2020年11 月9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资格审查文件:

10.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0.1.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10.1.4、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如果社保不满足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的养老保险要求,则从新进月份或新注册月份起至今当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证明,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1.5、投标声明函;

10.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1.7、投标人资格声明;

10.1.8、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0.2技术标文件:编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评审标准所含全部内容。(报价不得在商务技术标中出现)

10.3报价标文件:

(1)报价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

(3)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注:(2)-(4)如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

11、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系统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1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12、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总报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含质保期)不作调整。

12.1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对采购货物或产品的材料费、安装调试、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相关安装辅助材料费、成品保护费、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设计、竣工测试、售后服务及、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含招标代理费)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部件不符,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发,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1、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两天内再提供叁份相同的有水纹印的投标文件(副本)给招标人及不加密 NJSTF 格式文件(光盘一份),不提供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己需要的商务标自已另行打印。

13.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13.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13.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使用CA锁报名登记后从打印回执码中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通州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跨行转账可能存在非实时性到账的情形,各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转账手续。

14.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及时退还。

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退还。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开标与评标

16、开标

16.1每个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进行数据导入。

16.2特殊情况处理

16.2.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采购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6.2.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16.2.3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采购人当场予以答复。

17、评标委员会

17.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17.2 评委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17.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人。

18.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1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18.2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告知原因。

18.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8.4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18.5采购人代表现场宣布评标结果。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19.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19.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投标文件初审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由评委会负责实施。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凡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已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投标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质疑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6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1.1无效投标条款

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1.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1.1.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1.8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1.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1.1.11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技术标文件出现报价的。

21.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2废标条款:

21.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1.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1.3.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五、定标

22、确定中标单位

22.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评出中标人。

22.2采购人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2.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3.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3.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2.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2.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2.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3.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质疑处理

23.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按照7.1条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按照7.1条规定的时间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3.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7.2条规定的时间前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3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并将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3.3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23.4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5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3.6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7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3.8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3.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3.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3.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3.4.4提起质疑的日期;

23.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3.9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3.10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3.1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12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扣减其诚信记录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4、中标通知书

24.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4.2 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须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现场签收中标通知书。

24.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保证金退款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前往采购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政府采购方式)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采购项目;

1.2.2 货物数量:;

1.2.3 货物质量: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结束验收合格付招标合同价的60%,设备正常使用半年后付招标合同价至90%,余款满壹年后一次性付清。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1.5.2 交付地点:

1.5.3 交付方式: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服务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或服务。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

上述的货物、服务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服务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程序及评标标准

1资格性审查评审——2技术标评审——3报价标评审——4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评审内容

⑴、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⑵、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标及报价标评审。

⑶、资格性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进口产品提供医疗器械型式批准证书、进口医疗器械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如果社保不满足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的养老保险要求,则从新进月份或新注册月份起至今当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证明,法人代表参加开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声明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资格声明;

8免费与医院HIS、RIS和PACS系统连接。(连接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诺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整机免费保修三年以上承诺;

9、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①、上述(1)—(9)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三、评分标准:

评标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一、报价部分30分

价格得分(30分)

仪器总售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值30%×100

二、技术部分共70分

标书制作

标书制作是否规范

3

标书按制作的规范程度得3分、2分、1分。

产品技术参数

参数与标书吻合情况

45

所有参数符合标书要求得45分;参数负偏离每一条扣除1分(直至扣完为止);加★参数有负偏离的均为无效标,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所有参数按招标要求响应,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者视为不响应,作为负偏离处理,直接扣分。)

产品销售业绩

产品销售情况

5

投标仪器(同规格型号)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每销售1台得1分,得分累计不超过分5分。(提供医院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一旦查出有虚假现象,即视为无效投标。)

产品认证

4

投标仪器(同规格型号)具有CE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得4分。

售后服务情况

售后服务

9

售后服务措施0-3分;

南通市区内有厂家授权特约服务机构的得6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机构授权书);南通市外江苏省内有厂家授权特约服务机构的得3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机构授权书);江苏省内无售后服务机构的不得分。

保修

4

整机免费保修3年得4分,每延长1年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附则说明:技术评分主要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中设备的品牌、业绩、产品认证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分,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人未提供佐证材料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一套。

四、定标:报价标得分加商务技术标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如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则不能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报价标)

项 目 名 称: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声明函

致: (采购人)

1、 我方承诺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 我方承诺信用记录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我方承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条件,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承担因货物质量或服务等引起的一切责任。

5、 我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你方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6、 我方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若中标,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7、 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8、 我方投标文件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本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及所作各项承诺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应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示(或所提交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不存在任何虚假之处,否则,可将我方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即使我方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对于因此给其他投标人及你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10、 我方委托授权(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作为我方的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负责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参加开标,接受质询并予以澄清,签署、接受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办理投标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务。

11、 我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投标人资格声明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从业人员数:

(7)营业收入:

(8)资产总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非进口产品声明函

我方承诺就 (项目名称) 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原因

 

备注:1、此表可自行扩展;

2、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报价函格式

致: (采购人)

依据贵单位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招标文件,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

3、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4、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5、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公司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9、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物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有权选择维保人或自保,招标采购人无论做何种选择,供应商都将无条件地保证提供维修所需配件、备件和技术帮助,且所提供的配件价格等必须是优惠价。中标人在供货、安装过程中,必须对已有现场环境、成品进行保护,服从采购方现场管理,如造成破损,由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进行原样恢复。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备注:1、投标人若不提供本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型企业的政策。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日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九、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监狱企业证明函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脉动真空灭菌器技术规格要求

1.1符合国家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规范要求。

1.2 灭菌室容积:≥1500升

1.3 使用寿命:≥10年

1.5自带或外挂蒸汽发生器,蒸发器功率≥90kw。

1.6可承受≥0.28Mpa的工作压力和≥144℃的工作温度(提供质量证明书等佐证材料)。

2.技术参数

2.1.1主体为环形加强筋结构,内腔强度和稳定性更高;多点进汽,多段加热,温度梯度便于内腔蒸汽对流,温度分布更均匀;节省蒸汽消耗;灭菌器整体重量更轻。。

2.1.2材质:内壳与夹套均采用≥6mm厚SUS316L不锈钢。

2.1.3焊接工艺:全自动焊接机器人焊接保证焊缝质量;氩气保护,自动控制无过烧现象。能有效消除不锈钢晶体间腐蚀倾向,极大地延长使用寿命。

2.1.4灭菌器内壁粗糙度≤0.8微米,光洁耐腐蚀

2.1.5主体外部必须敷有长丝岩棉保温,并罩有彩钢板防护罩。

2.2密封门

2.2.1密封门必须采用电动升降、嵌齿锁紧、气动密封结构。

2.2.2密封门上必须装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2.3密封门板必须选用SUS316L不锈钢。

2.2.4门板内表面抛光处理,Ra≤0.8微米。

2.2.5门驱动电机:单相交流供电,耐高温,带有过流过载保护。

2.2.6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的压力安全联锁装置:当门没有关闭、密封时,不会对灭菌室进行加热升温、升压;灭菌室压力没有完全释放时,密封门不能开启

2.2.7互锁保护装置: 当一端密封门关闭时,另一端的密封门才能打开,保证灭菌前室(装载端)和后室(卸载端)的有效隔离。

2.2.8自锁保护装置:在设备工作过程中出现断电时,门密封换向阀能保持在密封的位置。

2.2.9手动开启装置:停电时,可手动释放内室的压力,手动释放密封槽内的压力,手动升起密封门。,

2.3管路系统

2.3.1灭菌器的管路系统按灭菌程序的要求进行设计,主要包括蒸汽管路系统、真空系统、排放管路系统、无菌空气管路系统以及相应的压力反馈、监测管路部分。

2.3.2动作阀件必须采用带有手动功能的进口角座式气动阀,能达到400万次无故障运行。

2.3.3真空泵:一体式双极水循环式,噪声≤65dB

2.3.4无菌过滤器无菌空气系统采用≤0.2微米的无菌过滤器,除菌率达到99.97%

2.3.5★水回收装置:带有换热器冷凝水回收系统,节约能源(提供设备图片等佐证)

2.3.6换热装置:板式换热器,换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2.3.7★门胶圈:设备采用圆形门胶圈,采用医用透明高抗撕硅橡胶材质,以增加门胶圈耐磨性,压缩气密封(提供设备照片等佐证材料)。

2.4控制系统

2.4.1控制系统: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可适时数据打印。

2.4.2主控器系统:性能先进,可靠性高,多种通信模式。

2.4.3彩色触摸屏:真彩触摸屏人机操作界面,实时显示程序运行的每一过程状态及工作过程参数,控制简单,操作方便。

2.4.4灭菌程序软件:多套灭菌程序(织物程序﹑器械程序﹑液体程序﹑BD实验、骨科器械程序、干燥程序等)和功能测试程序(泄露测试程序,PCD测试程序),并预留两个自由设定程序。

2.4.5热敏打印机:多道记录,记录灭菌参数,记录清晰,使用寿命长

2.4.6温度设置范围105℃~138℃

2.4.7进口压力变送器:精度好,可靠性高,输出稳定。

3. 设备配置清单

3.1 灭菌器主机1台

3.2 不锈钢外搬运车2辆

3.3 不锈钢消毒车1辆

4.其他

4.1.负责免费代办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证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书等),至医院可使用该设备合规合法正常开展工作。

第七章:鸿雁不见面投标指南

一、远程开标会议标前解说词(用于设备测试)

尊敬的投标人:

欢迎您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方式进行,为切实保障您的权益,保证开标会议顺利完成,建议您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选择稳定、流畅的网络环境,配备功能齐备的软、硬件设施。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遵守招标人的指令,响应有关的操作要求:

(1)选择相对密闭、安静的环境参与远程开标。由于投标人交互期间的交织影响,要求投标人选择空间较为紧凑的密闭环境进行投标。

(2)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随时需要实时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您建立联系),您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3)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您自身设施、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您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诚实、守信参加开标会议。除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诚实、守信参与投标活动以外,远程参加开标会议需要您更加注重投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您的不当动作和失范行为将被全程保留并可能成为不良记录的依据。

在开评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您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也可以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提出书面质疑(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处理。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携手努力完成此次开、评标会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说明:投标人进群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将能收听到该解说词,解说词将以单曲循环的方式反复播放,并且在招标文件中全文公布该解说词内容,提醒潜在投标人进行设备检测,以确保开标过程中不发生技术故障。如有反馈无法接收解说词的,排查后属于管理端原因的,招标人可以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处理。

二、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质疑的,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加盖企业印鉴后通过网络传输扫描件)。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力

联系方式(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手机:13348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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