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hf-2023075
预算金额30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美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丽颖0431-84687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JLHF-2023075
项目概况
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F-2023075;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808】-0130号;
3.项目名称:抚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308.1万元;
6.采购内容:在全县14个乡镇采集表层土样1027个,土壤样品成分检验1027个;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
9.质量要求:应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接受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检测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税收未达到启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近一年任意三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三年内无采样及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4)外业调查采样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土壤污染调查、地质、地矿、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及相关野外调查采样工作等其中一项。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熟悉野外工作流程,了解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控制手段。
(5)外业调查采样需具备5个以上调查队的能力(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个调查队不少于 5 人(其中土壤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 人)。
(6)外业调查采样拥有土壤环境类和地质地貌类相关专业(含农业资源、土壤农化、 农业
水利、土地调查、林业调查、环境地质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0%,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20%。
(7)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除本单位人员外,可以外聘。聘用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只能受聘于一个机构,不可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协议为准,并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外聘人数不得多于本单位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在职人数。
(8)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应参加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三普办 ”举办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9)所有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都必须经过外业调查与采样的技术培训。
(10)检测实验室应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 7 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
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11)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见附件 2、附件 3);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 50%以上的指标(见附件 2)。
(12)检测实验室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 个。
 
(13)检测实验室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 15 人。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3.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 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
(4)供应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报名获取文件:
1.时间:2023 年8月16日至2023 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2.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必须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9月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 5 楼)第三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松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白山市抚松县
联系人:刘美良
电  话:135967148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 系 人:侯丽颖
电    话:0431-8468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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