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侯家营镇共享电站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121100445
采 购 商: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24-12-17 09:3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供应商报价不强制使用项目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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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蓟州区侯家营镇共享电站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次 |
项目说明: | 本项目为蓟州区侯家营镇150MW/3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性采购 勘测范围、要求详见《蓟州区侯家营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地勘任务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资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联系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8****** |
电子邮箱: | 22****** |
采 购 商: |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时间: | 2024-12-12 09: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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