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4201001pme00019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海锋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
(招标编号:Z4201001PME000195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汉口殡仪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口馆采购通勤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汽车通勤班车服
务、旅游包车客运;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营业执照;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此次采购只面对中小微企业;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9日15时30分到2023年05月23日10时00分
获取方式:自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桃园集枫橡咀特一号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桃园集枫橡咀特一号
七、其他
通勤车服务采购需求:
1、路径。上班:后湖大道地铁站一发展大道唐家墩路口一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姑嫂树路16号)一武汉市消防局(姑嫂树路36号)一
常青花园地铁站一金银潭地铁站一金银潭大道将军四路路口一盘龙大道叶店一
汉口馆;下班:原路返回。上下班路程共计约70K-80KM。
2、时间。上班通勤发车时间4:00-
5:00。 要求早上6:30到馆;下班通勤车发车时间12:50-
13:00。全年(包括节假日期间)提供通勤服务。
3、提供35座或以上客车及驾驶司机,车龄5年以内,保证车况安全良好,司机
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和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满足我馆通
勤需要。
4、租赁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14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市汉口殡仪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汉口殡仪馆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桃园集枫橡咀特一号
联系人:张海锋
电 话:027-61901995
电子邮件:27781618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通勤车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
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乙方为甲方职工上、下
班提供通勤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车辆、租赁期限与通勤服务内容
1、租赁车辆要求:普通大型客车(35座)。
2、租赁期限: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租赁服务内容: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乙
方每天为甲方职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务一次。通勤
服务具体路线如下:
上班路线:后湖大道地铁站一发展大道唐家墩路口一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姑嫂树路16号)一
武汉市消防局(姑嫂树路36号)一常青花园地铁站一
金银潭地铁站一金银潭大道将军四路路口一
盘龙大道叶店一汉口殡仪馆
下班路线: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线路若需临时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
特殊事情,依照甲方具体情况而定。
二、租赁费用确认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驾驶员在每日的“车辆行驶结算
单”上签字确认。该结算单经过核实后,方作为结算的依
据。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务一次,按照(中标价)XXX
元/天的单价结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据实际“用车天数和车辆行驶结
算单”,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赁通勤费,甲方在乙方
出具通勤服务费发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务费。若不能按时支付费
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暂停发车,待费用
付清后,乙方再发车。在此期间,甲方应按费用的10%支付
违约金。
2、甲方应向所有乘车人员告知乘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
所有乘车人员遵守乘车管理规定,文明乘车,按规定时间
站点上、下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严
禁在车内吸烟、进食。若出现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由
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3、甲方需调整通勤车运行计划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小时通
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教育职工按规定站点上下车,并督促乙方驾
驶员按规定时间发车。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派遣本协议约定的车辆,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行线
路、停靠站点及运行时间提供优质的通勤服务,并严格遵
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若有违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合法、卫生整洁、准点
守时、技术安全可靠,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无故发生时间延误,中途掉人等情
况,甲方将对问题车辆扣减租车费用50元/人次;乙方负责
甲方乘坐人员的乘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
理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与损失。
3、乙方负责通勤车的行车安全,负责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
安全,应选派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
持A3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通勤车并将驾驶证件复印件交于甲
方备案,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应定期对车
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将保养的单据的复印件在甲方
备案,保证车况正常良好,运行安全可靠。通勤车的维护
丶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通勤服务期间若发生交通事
故,责任及造成的损失亦均由乙方负责。
4、通勤车到达甲方上班地点后,应按照甲方指定位置有序
停靠。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上班区域内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
等管理规定。
6、通勤车应制作清晰的乘车标识,应保持卫生清洁,应准
点守时。通勤服务时,不应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应保障行车安全,保障通勤服务车辆运行畅通,满
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
停驶,乙方应在1小时内及时更换其他车辆投入运行。
8、乙方应保证每年度总出车率为100%,准点率不低于98%
9、甲方下班时间因加班需延长,由甲方管理车辆部门提前
两小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规定的一小时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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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执行,甲方有权进行考核乙方,考核金
额每次50元;但是甲方下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9点或者加费
用50至100元/次。
10、乙方若需要变更通勤车辆和驾驶人员,需提前一周向
甲方报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因乙方车容车况、通勤时间、整体服务等
方面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整改要求,乙方
应进行整改。
2、乙方的权利:当甲方存在连续2个月而不按时对乙方进
行结账,乙方则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对
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发车准点率若低于98%,按次计算每次
罚款50元;累计超过5次,视为减少发班一次,罚款XXX(中
标价)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2、乙方在运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车辆发生事故时,超过
1小时未及时另派车接送甲方职工的,每次罚款100元,罚
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事故,而是由
甲方处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馆区内的行车规定,限速行驶
按指定位置停靠。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责任及损失全
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有违纪行为,每次罚款
100元,同时乙方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5、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本协议剩余期限正
常履行理论计算的租赁费用的30%进行赔偿。
七、其它约定
双方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况,需变更协议,应
当提供有效证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
议。
八、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避免给对方
造成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
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
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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