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2022年12月12日 15: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15:56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21389908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路3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213899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2023年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为了保障上海市属公共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营,确保中心城区城市安全运行,上海市水务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合适的服务供应商就上海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应负责:
(1)市属项目运营和维护: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吴淞污水处理厂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泰和污水处理厂和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等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白龙港污泥处理设施、竹园污泥处理设施、石洞口污泥处理设施等污泥处理运营项目、429.26公里污水输送干线和202个泵站的运营维护。
(2)监管项目监督和结算: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监督和结算管理。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持续保障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已经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的治水模式,排水公司具备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从规划、科研、建设、运营、调度等一体化管理优势,具备提供污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2)排水公司现承担中心城区防汛排水重要职能,目前上海的中心城区绝大部分地区采用合流制污水输送系统,从设施的运维的角度,两者不具备分离的可操作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条款。
(3)市属公共排水系统项目运行有较强的安全性和民生性的需求,排水公司历来承担着市中心城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要职能,积累了较丰富的建设、运营经验和宝贵的历史数据,在本市污水输送、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的管理中有其不可或缺性,对于未来相关设施运营管理的有效性和经济性也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排水公司具有国内领先运营超大规模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验可以满足本市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相匹配污水处理服务,还可适应高标准排放、高压监管的新常态,承接政府采购合同6年来,各项污水、污泥指标完成情况良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的服务范围仍然包括日均处理量超设计规模280万吨/日运行的白龙港污水厂,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其他服务供应商拥有超过20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验。
排水公司在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所提及的“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
综上,排水公司目前仍然是唯一具备提供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条件的供应商,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1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朱萌
联系地址:江苏路389号
联系电话:1812138990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刘琼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电话:5467956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docx
1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