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公示,欢迎贵单位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聚脲涂层小当量试验及防护效能研究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F31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经费预算 |
交付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聚脲涂层小当量爆炸试验及防爆效能研究 |
(1)聚脲涂层防护效能仿真建模。开展钢筋混凝土板/框架结构填充墙、管廊结构等建模关键问题研究,构建“荷载威力场-荷载与聚脲涂覆结构作用-结构动力响应”全过程的精细化有限元数值计算模型,对聚脲涂层防护效能进行研究;(2)小当量试验。构建荷载加载、量测系统,开展小当量模型试验,获得不同构型的聚脲涂覆复合结构抗冲击波整体破坏模式、局部破坏特征参数。 |
160万元 |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交付 |
北京房山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报名;
(二)特定资格要求:
9.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10.通过国军标(GJB)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五、技术要求
项目采取现场需求对接方式反馈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由采购需求方现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组织供应商现场进行研读并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七、公示时限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3日
八、反馈方式和说明
供应商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需求对接,并递交相关材料。
1. 材料递交方式:专人现场递交;
2. 地址:北京市房山;
3. 现场对接需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该表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现场填写并签字确认);
(5)采购需求方要求的其它材料(例如特定资格要求中的保密要求);
(6)对接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以上材料除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事实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 对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有国家和军队强制要求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项目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或三家供应商的或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6. 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10-66975356-8522;13651023757
监督电话:010-66975537
附件: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