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富街道城乡融合场镇品质提升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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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
安富街道城乡融合场镇品质提升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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