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应对深圳市美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邀请函
项目编号: GZ2024-FWYB0002
项目名称: 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应对深圳市美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
督案件民事委托代理服务采购
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19 时 26 分
采购人: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朝晖
联系方式:13710677869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GZ2024-FWYB000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9 时 24 分至 2024 年 04 月 25 日 19 时 26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 电子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
1.供应商应答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许可证》;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总价,本服务项目拦标价分 为一是前期固定费用的拦标价不超过 110 万元,包括投标人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 支出的工本费、交通费、食宿费及通讯费等费用。二是后期风险费用的拦标价不超过美 成工业园拍卖价 7056 万元和斯特威案件前期执行回款 1037 万元之和的 5%,其中:(1)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美成公司监督申请,美成公司继续申请抗诉或其他救济途径的,则 由投标人继续代理,直至美成公司穷尽一切救济途径,在代理结果满足斯特威案件无执 行回转可能的条件时,支付全部风险费用;(2)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美成公司监督申
请,且美成公司未再继续申请抗诉或其他救济途径,斯特威案件也未执行回转的,支付
全部风险费用。
2.供应商应符合税审服务资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签订《公司供应商承诺书》
的,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成交规则:有效最低价法;
5.交货地点:广州、北京。
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4-04-22
序号 | 采购标的 | *项目名称 | *采购地点 | *实施地点 | 需求单位名称 | *服务期限(月) | 备注 |
1 | 大冶有色金属 广州有限公司 应对深圳市美 成实业有限公 司申请执行监 督案件民事委 托代理服务采 购 | 国内 | 广州;北京 | 大冶有色金属 广州有限公司 | 100 | 事项申报表详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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