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2023年度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四川省文物局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文物局拟对“四川省2023年度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项目”进行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文博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四川省2023年度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项目服务的提供方。
2.项目计划执行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4日。
3. 比选范围:根据我局业务需要,按照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评估,组织并指导四川省内博物馆参与填报博物馆运行绩效评估打分表,整理报告全省博物馆整体运行情况,完成相关博物馆(纪念馆)运行绩效打分排名及运行绩效评估。提交《四川省博物馆2023年度运行绩效评估报告》。
4. 比选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比选报价只对在此最高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7.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比选活动。
11.参选企业对参与本次比选及中选后的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比选申请无效。
三、比选流程
1.凡有意参与并符合比选资格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文物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4楼412室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并有意参与项目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文物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4楼412室提交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比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
(2)承诺函。
(3)项目报价。
(4)比选单位基本情况。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进度安排、服务团队或人员简介、质量保障等。
2.本次比选将召开比选会。我局将组成比选评审组,由比选评审组根据参选单位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于比选会结束(1日)后公布。
3.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预计2023年11月23日(具体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评审地点:四川省文物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4楼会议室。
四、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物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4)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7)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四川省文物局将通过局政务网通知。
五、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四川省文物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9号4楼412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35745
四川省文物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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