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6台车辆标的3:明锐牌SVW7166FSD(皖AAT909)(重新挂牌)转让
金额
2.0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6台车辆标的3:明锐牌SVW7166FSD(皖AAT909)(重新挂牌)转让
挂牌时间:
20240409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GR2024AH1000601-2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6台车辆标的3:明锐牌SVW7166FSD(皖AAT909)(重新挂牌)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挂牌价格 | 1.8989 | 挂牌期间 | 5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s://wey.aaee.com.cn/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0569 |
转让说明事项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线上报名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除外),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冲抵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税费: a、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费用;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车辆提车、过户手续,并向中心提交受让车辆过户凭证,中心在收到车辆过户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b、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4)因受让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车辆过户变更等手续的。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