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邢台供销农副产品冷链保鲜物流项目设计(一期)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亚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红13131920701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供销农副产品冷链保鲜物流项目设计(一期)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新合作物流有限公司邢台供销农副产品冷链保鲜物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新合作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新合作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任县郭村东南,占地面积19.6857公顷。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服务,详见设计内容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8 00:00:00至2020-06-0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19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新合作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上东国际
邮编:
邮编: 054001
联系人: 李亚光 联系人: 张红
电话: 18931968129 电话: 131319207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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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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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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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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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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