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中财采购决〔2024〕29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中财采购决〔2024〕29号
一、项目编号:YTZS-ZBDL-A01202401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2)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广州欣特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201号606房
当事人2: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26号
当事人3: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99号4号楼1楼125卡
当事人4:广东军丰特种装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军丰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南路46号D栋3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中山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2)(项目编号:YTZS-ZBDL-A0120240101,以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投诉事项1:关于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1的回复投诉。代理机构罔顾事实,敷衍回复,涉嫌包庇或偏袒军丰公司。军丰公司所投货物“排爆服(型号:E0D10E,产地:加拿大,制造商:MED-ENG.LLC)”的制造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军丰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获得价格扣除10%评分权益属于提供虚假证明获得。投诉事项2:关于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2的回复投诉。代理机构敷衍回复,涉嫌包庇或偏袒军丰公司。军丰公司所投货物“5G频率干扰仪(型号:ED-PJ-X5G)”存在2项“▲”号条款、6项非“▲”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属于提供虚假证明获得技术参数得分。投诉事项3:关于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3的回复投诉。投诉人的投标文件除“影辐便携式抛投机器人”产品有1项非“▲”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余技术条款均有满足招标要求的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满分64分,投诉人技术得分为61.7分,其扣分依据是什么?代理机构回复投诉人得分,该得分与招标评分标准明显不符,投诉人无法信服。投诉事项4:关于代理机构就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的回复投诉。代理机构未回复给予合理扣分明细的质疑请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投诉事项2-4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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