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招标人为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部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装备年维护保养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GXTC-A1-22631456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装备年维护保养物资采购 | 1、车辆空滤、机滤、燃滤、柴滤、油水分离器等; 2、劳保物资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 154.93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甲方指定地点 |
注: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2.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单一品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军队单位除外);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申请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装备采购活动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声明);
3.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人员信息);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
4.2 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投标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如提示单位已注册则不用再重新注册。如应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保证金及后续开评标受影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453931944@qq.com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月 9 日至2023年 1月 20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代理公司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2月 7 日14点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 7 日14点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①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②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允许因疫情原因无法派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需要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单位要及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项目经理(徐女士,联系方式:18610909137),并确认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送达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且符合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35-535736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
邮 编:100195
联系人:徐女士、许先生
电 话: 18610909137
传 真: 010-87235165
电子邮件:453931944@qq.com
代理机构账户:用于收取保证金、服务费、标书款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2200018149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不得备注涉密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023年1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