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漳县北滨河路建设项目(自适应配时信号灯及道路视频监控)招标公告_项目信息
金额
685.3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漳县北滨河路建设项目(自适应配时信号灯及道路视频监控)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GSZXDX2024-ZB-194/1 |
招标人: | 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685.3680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招标方案说明: | 安装北滨河路九个路口车行LED红绿灯 60组,非机动车道信号灯8组,车行倒计时牌27套,框架式信号灯杆件及地笼28套,一体式人行灯及地笼53套,车行和人行一体式信号灯及地笼3套,电子警察抓拍机27台,人脸车辆抓拍卡口27台,电子警察频闪灯52台,频爆一体式补光灯52台,雷达视频车检器27台,L型八棱电警杆27套,室外防水箱27套,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组合机箱9套;道路沿线监控摄像机29台,路侧人脸识别摄像机38台,路侧违章检测一体球机6台;裴家庄桥三岔路口和新县医院三岔路口部分交通标志修改各1处;水泥厂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立杆及设备移位安装4套;北滨河路现状电子警察立杆拆除10套,监控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10套,卡口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2套;智慧监控及相关软件模块1套,应用服务器1台,信号机接入15路,运营商传输链路三年租用费用。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安装北滨河路九个路口车行LED红绿灯 60组,非机动车道信号灯8组,车行倒计时牌27套,框架式信号灯杆件及地笼28套,一体式人行灯及地笼53套,车行和人行一体式信号灯及地笼3套,电子警察抓拍机27台,人脸车辆抓拍卡口27台,电子警察频闪灯52台,频爆一体式补光灯52台,雷达视频车检器27台,L型八棱电警杆27套,室外防水箱27套,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组合机箱9套;道路沿线监控摄像机29台,路侧人脸识别摄像机38台,路侧违章检测一体球机6台;裴家庄桥三岔路口和新县医院三岔路口部分交通标志修改各1处;水泥厂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立杆及设备移位安装4套;北滨河路现状电子警察立杆拆除10套,监控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10套,卡口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2套;智慧监控及相关软件模块1套,应用服务器1台,信号机接入15路,运营商传输链路三年租用费用。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52801001001
- 685.368000万元
-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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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52801001001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漳县北滨河路建设项目(自适应配时信号灯及道路视频监控)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建造师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本项目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外地投标人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和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出具承诺函,格式自定)。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文。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 标段内容:
- 安装北滨河路九个路口车行LED红绿灯 60组,非机动车道信号灯8组,车行倒计时牌27套,框架式信号灯杆件及地笼28套,一体式人行灯及地笼53套,车行和人行一体式信号灯及地笼3套,电子警察抓拍机27台,人脸车辆抓拍卡口27台,电子警察频闪灯52台,频爆一体式补光灯52台,雷达视频车检器27台,L型八棱电警杆27套,室外防水箱27套,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组合机箱9套;道路沿线监控摄像机29台,路侧人脸识别摄像机38台,路侧违章检测一体球机6台;裴家庄桥三岔路口和新县医院三岔路口部分交通标志修改各1处;水泥厂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立杆及设备移位安装4套;北滨河路现状电子警察立杆拆除10套,监控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10套,卡口立杆拆除及移位安装2套;智慧监控及相关软件模块1套,应用服务器1台,信号机接入15路,运营商传输链路三年租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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