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
粉煤灰、外加剂、碎石、机制砂、声测管、锚杆、锚具、支座、波纹管、伸缩缝、土工材料、防水板、止水带、管材、柴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17-4GSZG-201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已由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昭市发改基础[2016]72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粉煤灰、外加剂、碎石、机制砂、声测管、锚杆、锚具、支座、波纹管、伸缩缝、土工材料、防水板、止水带、管材、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青龙咀至水田新区一级公路工程SJ-1标段位于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境内,起点位于青龙咀接G85渝昆高速公路竹麻林隧道出口400m处,与高速公路顺接,终点位于盐津县水田新区,总体为西~东走向,起讫里程K0+000~K11+200,全长11.2km,并通过互通立交连接线实现本项目与G85高速、水田新区、黄葛槽新区、国道主干线G040及老县城的交通转换。
主要工程有桥梁3264m/3座,其中特大桥1866m/1座,大桥1398m/2座;隧道6598m/2座,其中特长隧道5331.5m/1座,中、短隧道1266.5m/1座;桥隧总长9862m,桥隧占比88.05%;互通立交2处(含匝道桥3333.556m/13座,涵洞8道),路基长度1337m,土石方约299余万方(挖方138.5万方,填方161.1万方);沿线交安设施及其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路面工程、收费站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2招标内容:粉煤灰、碎石、机制砂、声测管、锚杆、锚具、支座、波纹管、伸缩缝、土工材料、止水带、防水板、减水剂、速凝剂、管材、柴油,总共分为21个包件: FMH-01、JS-01、JS-02、SS-01、SS-02、SCG-01、MG-01、MJ-01、ZZ-01、BWG-01、SSF-01、TGC-01、TGC-02、ZSD-01、FSB-01、JSJ-01、JSJ-02、SNJ-01、SGC-01、CY-01、CY-02,计划交货期等待甲方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粉煤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生产能力: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2地材(机制砂、碎石)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的厂家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具有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投标物资开采许可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含)以上;
3.2.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量在100万方以上,投标人每月供应产量需在20000方以上。
3.2.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需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市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样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质量要求,拥有工程项目用砂子、碎石的供应经验。
3.2.5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2.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3声测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相关材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3.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应在300万米以上,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材料具有省部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2013年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3.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4-2016年,下同)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3.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5.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锚杆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4.2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400万米。
3.4.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4.4质量保证: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原件。
3.4.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8其他: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4.9中空锚杆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4家):
1、泸州钢建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2、浙江为鹏交通建材有限公司
3、山东金剑钎具制造有限公司
4、成都安吉洛克锚固技术有限公司
3.5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5.2.财务能力:锚具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5.3.生产能力:年生产锚具能力应在100万孔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锚具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大中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5.6.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报价的锚具为锚具四件套(螺旋筋、工作垫板、工作锚板、工作夹片),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工具锚和工具夹片。
3.5.7.锚具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4家):
1、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四川零公里工程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3、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襄阳中铁宏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6支座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6.2.财务能力:支座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6.3. 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万套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桥梁支座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6.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5年和2016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6.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二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6.6.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有HDR和LNR生产授权。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投标支座均需带钢板、锚固螺栓等配件。
3.7波纹管投标人资格条件
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7.2.财务能力:波纹管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7.3.生产能力:年生产波纹管能力应在1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7.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7.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8伸缩缝投标人资格条件
3.8.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2.财务能力:伸缩缝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8.3.生产能力:年生产伸缩缝能力应在5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8.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8.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8.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土工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9.2.财务能力:土工材料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9.3.生产能力:年生产土工材料能力应在500万平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9.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9.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9.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9.7土工材料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其中土工布有(6家);土工格栅有(3家):
土工布厂家:
1、昆明路迈土工合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陕西世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成都鑫天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4、仪征升力防排水材料有限公司
5、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6、衡水华鑫橡塑有限公司
土工格栅厂家:
1、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2、成都鑫天路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3、昆明路迈土工合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3.10止水带投标人资格条件
3.10.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0.2.财务能力:止水带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10.3.生产能力:年生产止水带能力应在5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0.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0.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0.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0.7止水带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7家);
1、江西创驰橡胶有限公司
2、肥城联谊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3、陕西世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成都鑫天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5、盐城市龙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6、仪征升力防排水材料有限公司
7、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3.11防水板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1.2.财务能力:防水板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11.3.生产能力:年生产防水板能力应在500万平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1.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1.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1.7防水板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6家);
1、昆明路迈土工合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陕西世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成都鑫天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4、仪征升力防排水材料有限公司
5、江苏景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6、衡水华鑫橡塑有限公司
3.12减水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2.1.营业范围: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12.3.生产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投标物资减水剂年生产能力各达到1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12.4.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提供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有质量保证措施(2015-2016年期间)。
3.12.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大中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2.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2.7减水剂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7家):
1、北京路智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2、四川省宜宾鑫荣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云南森博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
4、山西黄河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5、深圳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云南宸磊建材有限公司
7、四川铁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13速凝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13.1.营业范围: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3.2.财务能力: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13.3.生产能力:投标人所生产投标物资速凝剂年生产能力各达到1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13.4.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提供近两年质量检验报告,有质量保证措施(2015-2016年期间)。
3.13.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大中型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3.6.其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3.7速凝剂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是昭通市串佛高速公路指挥部指定的入围厂家及品牌,符合文件规定准入条件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有(6家):
1、北京路智恒信科技有限公司
2、四川省宜宾鑫荣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山西黄河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6、 山西康特尔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泰安市秀特力博岩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3.14管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4.2.财务能力:管材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14.3.生产能力:年生产管材能力应在5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14.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5年、2016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5年、2016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4.6.其他: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2012年-2016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15柴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3.15.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并具有成品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能力。
3.15.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投标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5年、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15.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一亿元,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
3.15.4.生产能力:投标人每月供油能力应不低于500吨。
3.15.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需出具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15.6.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15.7.其他:如果招标人需要,投标人需无偿提供流动加油车、储油罐和数控加油机。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列为黑名单。
3.15.8.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6日,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到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中铁十七局集团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1月31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10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共营链-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winchainet.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七里半
联 系 人:薛涛、李巧英
电话:18100219399、13891554546
电子邮件: 115024685@qq.com 2461729388@qq.com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610100101700925397
2018年1月7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MH-01 |
吨 |
5495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管段内指定地点 |
2000 |
|
2 |
声测管 |
SCG-01 |
米 |
89272.22 |
2000 |
||
3 |
机制砂 |
JS-01 |
吨 |
399058.4 |
2000 |
||
4 |
机制砂 |
JS-01 |
吨 |
399058.4 |
2000 |
||
5 |
碎石 |
SS-01 |
吨 |
467206.5 |
2000 |
||
6 |
碎石 |
SS-02 |
吨 |
467206.5 |
2000 |
||
7 |
锚杆 |
MG-01 |
米 |
262182.1 |
2000 |
||
8 |
锚具 |
MJ-01 |
套 |
18699 |
2000 |
螺旋筋、工作垫板、工作锚板、工作夹片并免费提供工具锚和工具夹片 |
|
9 |
支座 |
ZZ-01 |
套 |
1320.1 |
2000 |
钢板、锚固螺栓等配件 |
|
10 |
波纹管 |
BWG-01 |
米 |
264853.77 |
2000 |
||
11 |
伸缩缝 |
SSF-01 |
米 |
1466.644 |
2000 |
||
12 |
土工材料 |
TGC-01 |
平米 |
201699.88 |
2000 |
||
13 |
土工材料 |
TGC-02 |
平米 |
435693.37 |
2000 |
注: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表1: 物资招标内容、包件划分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4 |
止水带 |
ZSD-01 |
米 |
74247.47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水青段项目经理部管段内指定地点
|
2000 |
|
15 |
防水板 |
FSB-01 |
米 |
332742 |
2000 |
||
16 |
减水剂 |
JSJ-01 |
吨 |
1400 |
2000 |
||
17 |
减水剂 |
JSJ-02 |
吨 |
1100 |
2000 |
||
18 |
速凝剂 |
SNJ-01 |
吨 |
653 |
2000 |
||
19 |
管材 |
SGC-01 |
米 |
284849.903 |
2000 |
||
20 |
柴油 |
CY-01 |
吨 |
3000 |
2000 |
||
21 |
柴油 |
CY-02 |
吨 |
3000 |
2000 |
注: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地址 |
|
||
声明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公司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