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试(油)气井筒作业前准备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41029-000-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松涛022-65185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试(油)气井筒作业前准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长庆沿线市场试(油)气井筒作业前准备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1029-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长庆沿线市场需要试(油)气井筒作业前准备现场生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农(地方政府)关系协调、井场道路畅通、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等。
2、服务标准:
(一)服务(技术)标准
依据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严格执行井下作业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SY/T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SY 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SY/T 5225-2019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Q/SY 08002.1-2018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规范
SY/T 6127-2017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
如有最新标准,请以最新标准执行。
(二)服务要求
中标人在现场施工前,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HSE证、硫化氢证。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需具有交强险。
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投标人在现场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招标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2. 对于招标人施工过程的外协纠纷必须24小时内处理到位。特殊外协纠纷需落实后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在招标人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协调工作。
3. 投标人应按地方补偿标准进行农牧民费用补偿,按地方职能规定缴纳规费,不得采用不诚信方式处理相关问题。
4. 投标人之间不得采取诽谤、恶意阻挡等非正常手段攻击对方,影响招标方施工进度。
5. 投标人禁止将合同服务转包、分包,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招标人相关人员馈赠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以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多结工作量。
投标人对已完成的工作量(井场搬离施工结束),应分类汇总各类税费票据、工程照片、农牧民补偿明细、外协问题无遗留证明等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于施工完井场搬离15日内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审核验收。
(三)质量保证
1. 井场维修(护)
(1)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生活基地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2)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 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2. 生活区维修(护)
(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试(油)气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应满足所有生活、生产设施的摆放需求及安全需求。
3. 钻前道路维修(护)
(1)应避开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按照通行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选择线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2)平坦地段修筑钻前道路,路基宽度应不小于7m,有效路面不小于6m。山区修筑钻前道路应因地制宜,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m,有效路面应不小于5m。
(3)转弯处曲率半径不小于16m,路面宽度不小于6m。
(4)在多弯、相互不能通视处应设置会车道。一般每间隔250-400 m修一处会车点,会车点路面宽8 m、长度大于20 m。
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5%(8°),局部复杂路段最大不超过36%(20°),确保各种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3、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钻前工程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具有提供试(油)气井筒作业前准备现场生产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3.1设备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容积20m3及以上水罐车至少3辆、50型及以上装载机至少1辆、容积20m3及以上翻斗车(重型自卸货车)至少1辆。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与发票(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行驶证(包括年检合格页)、提供车辆45°照片、水罐车提供车辆照片及标定容积位置照片。
3.2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1人 、现场生产负责人 1 人、 安全负责人 1 人、现场施工人员 6 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现场生产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
投标人所有标段均可投标,但需要提供不同的设备和人员。如果投标人提供相同的设备或人员,则按照A标段、B标段、C标段的顺序,认定靠前的标段该相同设备或人员为有效设备及人员,其他标段该设备及人员视为无效。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1-01 08:00:00 至 2024-11-11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21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本项目不需要在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不提交承诺函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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