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晨风路55号松树坪小区新11栋7层709号
金额
28.3万元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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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晨风路55号松树坪小区新11栋7层709号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1473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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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车资阳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28.3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0-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资阳市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标的资产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时,须按照附件《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6、意向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格的1%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76136.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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