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粤电忻州代县胡峪乡2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代县枣林镇、上磨坊乡 | 代县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代县枣林镇、上磨坊乡一带建设200MW风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6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基础的构筑和安装,同时配套建设场内集电线路、道路及一座220kV升压站。该项目已取得我局的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7-140900-89-01-235388),项目总投资1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1、以保护耕地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优化风机布置,避开基本农田,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还原。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认真执行林地的补偿制度,落实相关经费。 3、落实风电机组及箱变区、升压站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区、临时施工场地区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进行恢复植被和绿化硬化。道路侧边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道路施工结束后,道路两侧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要求的方式合理处置,禁止顺坡倾倒。 (三)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砂石料拌和使用,生活污水可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使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然后经一座处理规模为0.50m3/h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50m3集水池,最终回用于站内道路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六个百分百”等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办公生活用热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设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组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应主动上报代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机外600m范围内设置噪声防护区,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升压站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检修废油、变压器废油、事故状态下收集的废油、废旧铅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之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七)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 无 |
2 | 山西省代县贵喜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黄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代县枣林镇东留属村东侧 | 山西省代县贵喜酒业有限公司 | 山西金逸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代县枣林镇东留属村东侧建设黄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发酵车间、包装车间及其相关的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年产300吨黄酒。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140923-89-01-131022),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万元。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大气环境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并排入1座处理能力5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UASB+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灌溉季节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非灌溉季节储存于回用水池,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供热使用电锅炉,污水处理站臭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设消音器、风机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酒糟作为饲料,定期外售处理;废酒瓶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设备维护用废机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无 |
3 | 忻州市忻康健血液净化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医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公园东街凤凰苑小区11号楼01、02号商铺 | 忻州市忻康健血液净化中心有限公司 | 山西绿洲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公园东街凤凰苑小区11号楼01、02号商铺建设忻州市忻康健血液净化中心有限公司血液透析医疗项目。项目租赁用地面积共425.76m2,用于血液透析医疗,共设置床位40张。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忻州市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140902-89-05-322802)。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内部装修管理,严禁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利用楼内现有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采用“调节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二氧化氯)”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能力6m3/d,污水处理站配备一个2.2m3的事故水箱;医院不涉及特殊废水,医院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凤凰苑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忻州市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得自建燃煤供暖锅炉;污水处理站的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运行,各种池体均做密闭处理,定期进行除臭处理,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及时清运,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对医院往来人员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优化平面布置,医院各楼层合理平面布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各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单体辐射项目应另行评价。 | 无 |
4 | 忻州市华盛燃气管道输配有限责任公司神安线原平连接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 忻州市忻府区合索镇北合索村东 | 忻州市华盛燃气管道输配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忻州市忻府区合索镇北合索村东建设神安线原平连接线。项目输气管道起于神安线1#阀室,终于忻州分输站(门站)(新建)。输气管长2.2km,规模为7.0×108m3/a,设计压力8.0MPa,管径为D323.9mm。该项目总投资3889.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1.44%。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140900-89-01-618290)。 | 1、严格落实基础建设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避让基本农田、上社东周墓地。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对占用的耕地需按相关要求做好生态补偿工作。 2、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基本农田施工作业带宽度;在输气管道施工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对占用的耕地需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按相关要求做好生态补偿工作。在施工前已经按要求进行文物勘查,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及时上报文物局,处理后方可施工。 运营期加强对管道的日常巡线检查及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工作,确保输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燃用不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采用各项管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层气管道输送的各个环节中,严禁直接向大气排放煤层气;输气管道及站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在输送系统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对少量放空的煤层气,由分输站引至火炬进行点燃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危害;分输站和阀室以及沿线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系统和ESD系统,密切监视天然气的泄漏量。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临建区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不外排。运营期分输站内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不外排。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管沟两侧平整;清管固废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行期作业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分输站危废贮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村庄,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确保分输站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设计、施工及运营期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加强输气管道巡查、监视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预案内容,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8、本项目在建设前需取得基本农田临时占用手续,施工过程中如与规划、国土、林业、水务、文物等法律法规相悖或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到相应主管部门报备,取得同意后方可继续建设。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5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报纸公示2024年11月5日和11月7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2024年12月26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 |||||||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17日(报告表) 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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