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象保合作区双创中心4#、5#办公组团一期装修工程已由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项目代码:2106-330255-04-01-9281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象保合作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000m2,其中18#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400m2,19#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200m2,20#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400m2。
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6万元。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宁波象保合作区双创中心4#、5#办公组团中18#、19#、20#楼的室内精装饰设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筑室内装饰设计;②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的末端元器件配合设计及系统改造设计;③智能化专项设计;④厨房工艺设计;⑤专业照明设计;⑥家具及陈设设计选型;⑦室内建筑声学设计;⑧室内幕墙设计等。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其他:(1)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baoshui/)”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02.96.105.42:9085/login) 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在系统注册成功,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 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 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5.2形式:
①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方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电子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咨询电话:(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0574- 86965379/15888548159(孙浩涵经理);(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0574-86876376/18667805813(於绍辉经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保税区公共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保税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保证金支付回单(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温馨提示: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形式②:电子保险保单”已正式上线,望各投标单位积极采用该方式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aoshui/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http://www.nftz.gov.cn/)上发布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岩淇
电话:0574-89510075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李红丽、沈思捷
电 话:0574-87686684
传 真:0574-87686776
(定稿)宁波象保合作区双创中心4#、5#办公组团一期装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定稿)宁波象保合作区双创中心4#、5#办公组团一期装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