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0324210200000871[2024]00101
预算金额87.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女士0831-22234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503202400004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外江路28号铁塔公司大楼 87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607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项目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套前端森林防火高位视频监控建设,含5km双光谱重型云台摄像机3套,无缝接入县/市级已建设的森林防火监控预警平台、网络信号传输系统、前端供电系统、后期运行维护等。 2.项目拟在南溪区大观镇锦绣村、黄沙镇方山村、长兴镇尖山村森林资源相对集中的重点林区建设5km双光谱重型云台摄像机,通过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实现支持林区视频信息实时回传、林火图像识别、火点定位等功能,可发现火情及时向防火主管部门 1.森林防火高位视频监控系统架构。 2.森林防火高位视频监控平台主要功能。 3.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4.网络传输建设。 5.基建子系统。 6.成交人负责服务期内项目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设备维修,保证服务期内项目建设内容的正常运行。 7.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在服务期限内,所有建设、调试、质保、电费缴纳、日常维护、设备维修和人员管理等工作均由成交人承担。 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项目服务周期为自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共1185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勇(采购人代表)唐秋韩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根据采购项目成本支出和合理利润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3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成交通知书,发票开具事宜联系电话:19982491819。

2、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51150324210200000871[2024]00101。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31873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11号

联系方式:13568592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联系方式:0831-2223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7743398133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宜宾市南溪区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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