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清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四标段
金额
86.2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2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189457770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清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四标段已由宝清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宝三土普发【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四标段

2.2项目地点:宝清县

2.3招标内容:三普成果集成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

2.4招标范围:三普成果集成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2.6招标控制价:86.212万元;

2.7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及地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项目兼投兼中原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四标段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提供有效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包括:土壤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土壤与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肥料、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环保工程、化学、林学等环境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07月)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兼投。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所投标段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4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08071700分至20240814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 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14469086

人:宝清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宝清县通达街456号

人:张女士

   话:189457770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人:董女士

   话:0451-51193336-801

电子邮件:djgcglgs@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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