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c20190499
预算金额7.95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实验中学
招标联系人-0159-8156244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德幂能源有限公司7.95万元
中标联系人郑宏海0459-8995598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20190499

计 划 编 号:ZCB20190401

甲 方:大庆实验中学

乙 方:德幂能源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20190499大庆市大庆实验中学高压电预防性试验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20190499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大庆实验中学高压电预防性试验及设备维修服务采购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大庆实验中学高压电预防性试验及设备维修 详见项目需求 1 79500.00 79500.00 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6月10日。要求成交供应商在2019年5月25日前安装检测等所有项目全部完工,检测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月1日前作出检测报告及结论,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单位且解释检测结果。采购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前验收完毕。
合计 柒万玖仟伍佰元整(79500.00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检测依据

1.国家电网颁布《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Q/GDW168-2008。

2.试验标准及方法按国家标准局颁布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执行,并参照执行Q/001-114-2006《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二、更换部件

1、更换高压柜弧光保护电流单元(2只)。

2.电压表更换:10KV/100A(10块)。

3.电流表:300/5A(9块)。

4.高压熔断器10KV/100A(22只)。

三、变压器检测

1.外部检查。

2.交流耐压试验。

3.绕组绝缘电阻试验。

4.变压器油试验。

5.绕组直流电阻试验。

6.铁芯绝缘电阻试验。

7.有调压分接开关过渡电阻、过渡波形试验。

8.二次接线检查。

四、高压柜检测

主要有开关、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容器、母线桥等。其试验项目有:导电回路电阻、直流电阻、绝缘电阻、空载试验、直流1mA电压及0.75U1mA下的泄漏电流试验、变比、耐压试验。干式变压器SCB9-1000KVA/10KV(3台) ,SCB9-630KVA/10KV(3台),ZBW12-1250KVA/12KV(1台),高压柜KYN28A-12型15面,XGN15-12型4面,高压进出线电缆检测等。

五、10KV进出线电缆检测

1.直流耐压35KV

2.绝缘电阻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19年6月10日。要求成交供应商在2019年5月25日前安装检测等所有项目全部完工,检测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月1日前作出检测报告及结论,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单位且解释检测结果。采购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前验收完毕。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中标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1、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履约保函”样式出具的履约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在鉴证合同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带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提供履约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鉴证。

3、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6个月内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确认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第五条 验收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3、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实验中学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秀水路6号
法定代表人:闫传学
授权委托代理人:郭军堂
电话:0159-8156244
传真:
邮政编码:163316
签订地点:大庆实验中学
签订日期:2019-05-15


乙方:德幂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3-2-501
法定代表人: 张大朋
授权委托代理人:郑宏海
电话:0459-8995598
传真:0459-8995598
邮政编码:163700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城领秀支行
账号:26902100144680000020
签订日期:2019-05-13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459-6981694
签订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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