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庙子镇东沟乡村旅游工程(庙子镇白云深处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410324-04-05-741062) 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249.7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10324-04-05-741062
预算金额1249.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5896535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百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延飞180379787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庙子镇东沟乡村旅游工程(庙子镇白云深处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 已由 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栾川县庙子镇白云深处乡村休闲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投资〔2023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06-410324-04-05-74106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 栾川工施招标新(202400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内容包括:咸池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柿集1座及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桃源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生态休闲步道:文旅产业配套建设约1.26万平方米;建设导视标识等沿线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该工程内容包括:咸池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柿集1座及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桃源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生态休闲步道:文旅产业配套建设约1.26万平方米;建设导视标识等沿线相关配套设施

2.4最高投标限价:  12497195.29 元;其中一标段:5626444.23元;二标段:6870751.06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桃源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生态休闲步道:文旅产业配套建设约1.26万平方米;建设导视标识等沿线相关配套设施

二标段:咸池村建设旅游驿站1座、柿集1座及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8其他: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4)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 ,八个必须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 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 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R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R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1  9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人员要求:

R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  9  23 日至 2024  9  27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10   17  9  3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庙子街 

联系人: 张先生  

 话: 15896535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百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1622163

联系人:  袁延飞       

 话:  18037978772     

 

交易中心  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  栾川县钼都路环保大厦西门二楼  

 话:  0379-66677068     

 

监管部门: 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洛阳市栾川县伊滨东路与长春路交叉口南50

 话:  0379-6681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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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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