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闲置资产公开转让
金额
12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jg20240076
预算金额1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灿荣13915512265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闲置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40076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4年07月29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4年4月29日,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部分固定资产。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8月30日
转让方名称 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位于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内,共754项,主要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窑炉、等静压机、练泥机、修坯机、起重机、配电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家具等。详见《资产出售清单》。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52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5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044.4745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9:30 -17:00,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周灿荣,联系电话:13915512265。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并拆卸搬运标的物。 3、标的物以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明的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者需要亲自实地现场查看,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4、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拆卸、搬运、安装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搬运、安装、人工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地未知事项及瑕痕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痕),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痕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1260万元(含税)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18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其中13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剩余50万元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自提完全部资产且经转让方审核后,转让方于十日内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扣除应得的补偿后无息返还,若最终受让方存在自提资产时乱拆乱搬导致转让方在出售本次《资产出售清单》外资产受损时,将作为赔偿金处理。
备查文件 1、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公开转让闲置资产的请示》
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公开转让闲置资产的批复》(创元总字[2024]16号)
4、《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拟资产公开挂牌转让所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9052号]
5、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权属情况说明
8、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9、资产出售清单
10、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公开拍卖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最终受让方逾期支付任一款项的或者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视作违约。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8月30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在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杨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52、69820837、698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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