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黄磷炉矿热炉用炭块、电极糊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62.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62.5万元
招标联系人-13765786102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285019030
中标公司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126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9月2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520240005BE001001
  标段(包)名称: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黄磷炉矿热炉用炭块、电极糊采购(二次)
  招标代理: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宁平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93.03分 报价: 12625020元
质 量 要 求: 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天): 详见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能力条件: /。交货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024年11月19日前完成两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黄磷装置现场);2024年12月4日前完成四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黄磷装置现场);2024年12月18日前完成6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黄磷装置现场)。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昭炀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 分: 83.88分 报价: 12735600元
质 量 要 求: 保证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天): 详见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能力条件: /。交货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两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024年12月14日前完成四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6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我公司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基础上提前10天交货)。
第三中标候选人: 石嘴山市恒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62.47分 报价: 16356594.7元
质 量 要 求: 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工 期(天): 详见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能力条件: /。交货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两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024年12月14日前完成四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6台黄磷电炉安装需求的炭块、电极糊供货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我公司承诺:我方在交货期的基础上提前10天交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765786102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8501903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投诉电话: 18084462045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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